国泰价值 :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0:22:36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价值 :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
022



号)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
市交易
................................
................................
................................
.
4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8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9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6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8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97
第二十一
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98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15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3
第二十四部分

他应披露事项
................................
................................
...............................
134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5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5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8

7

26
日证监许可【
201
8

1178
号文注
册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1

10





根据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9

1

10
日起至
2022

1

9
日止,自
2022

1

10
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基金份额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本基金场外简称变更为“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LOF
)”;场内简
称及基金代码不变,场内简称为“国泰价值”,基金代码为“
501064
”;扩位简

变更为“国泰价值
LOF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
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



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
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
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
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
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
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
2

1

7
日披露的

关于国泰价值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
LOF
)并变更基金名
称的公告

更新了相关内容,
相关
调整自
202
2

1

10
日起生效。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国泰
价值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
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价
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届满后,根据基金合同转换成
国泰价
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鉴于本基金封闭期已于
2022

1

10
日届满并完成前述转换,本基金自
2022

1

10
日起指转换后的
国泰价
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价值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交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
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上海
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
等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发布的相关通知、指引、指南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
、基金合同
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行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3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
注册
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
开放式
基金账户

/
或上海证券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
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
册登记机构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
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6

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第三个
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止的期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但场内
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
交易


37

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
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月
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3
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场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



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4
4
、场内:指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
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
赎回


4
5
、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4
6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4
7
、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
8
、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9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5
0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
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5
1
、上海证
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
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
券登记系统


5
2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买卖基金、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
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
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
5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
行转指定的行为


5
6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
7
、定期定额投资计
划:指
本基金
封闭期届满
转为开放式基金后,
投资人通
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
的一种投资方式


5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
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
1
0
%


59
、元:指人民币元


6
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6
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
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
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
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
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
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
7
、指定媒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
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
9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70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71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
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2

22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成立时间:
1998

3

5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400
-
888
-
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3

7
月至
2002

7
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

7
月至
2007

10
月,任中德住房
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

10
月至
2008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
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

2008

8
月至
2011

4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

4
月至
2014

4
月,任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总
经理。

2014

4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纪委书
记。

2016

11
月至
2020

4
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党委书记。

2020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

1990

8
月至
1994

9
月,任职于中国科学
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1997

7
月至
2005

1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05

1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会部高级副
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
07

7
月至
2010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0

6
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管理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
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
2012

7
月至
2013

10
月兼任建银饭店董事,
2013

3
月至
2014

12
月兼任宏源证券监事。

2021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研究生。

2011

8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
理、业务经理,现任战略发展部高级
业务副经理。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SOFIPA SpA
任金融
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
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9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
l Relations
主管。

2013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
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
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

7
月至
1998

4
月,任福
建省泉州电业局财务科会计。

1998

4
月至
2001

3
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司财务部会计。

2001

3
月至
2005

8
月,任福建省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

2005

8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
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
副总
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6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7
月至
2004

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
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
2012

11
月至
2016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7
月起任公司
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7
月至
1991

6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

1991

6
月至
1993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代表。

1993

9
月至
1994

7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7
月至
1999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3
月至
2010

1
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4
月至
2012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
理。

2013

8
月至
2016

1
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6
月至
1999

1
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
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聘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1
月至
2003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理
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6
月至
2005

11
月,在中国电
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5

11
月至
2016

7
月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
”),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
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4

9
月至
2016

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

8
月至
2018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
顾问。

2012

3
月至
2016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
师。在
CEC
工作期间,至
2016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
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5
月至
2021

6
月任首约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8
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2

8
月至
2001

2
月,
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
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

2
月至
2019

9
月,
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
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2

6
月至
2007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2004

9
月至
2019

5
月,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2015

6
月至
2019




5
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

5
月至
2019

11
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

2019

11
月至
2020

6
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020

7
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
行合伙人。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84

9
月至
1
987

6
月,
任北京第二轻工业总公司科员。

1987

7
月至
1998

9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
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处长。

1998

9
月至
1999

9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

9
月至
2005

9
月,任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
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

2005

9
月至
2011

2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1

2
月至
2015

11
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
总经理。

2015

11
月至
2019

7
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12
月至
2000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9
月至
2003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3
月至
2008

1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2
月至
2008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8
月至
2014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3
月至今在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工作,历任首席执行官、执
行董事。

2021

7
月起兼任
Elite Commercial REIT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

7
月至
1997

8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资金部员工。

1997

8
月至
1999

7
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
工。

1999

7
月至
1999

12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0

1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



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2020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9
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

4
月至
2018

3

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5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3

9
月至
2015

3
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9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2021

9
月起任国泰国策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7
月至
20
19

3
月任投资
总监(权益),
2019

4
月至
2020

7
月任投资总监(
FOF
),
2020

8
月起任
投资总监(权益)。

2015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7


2008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

2
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
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9
月至
2012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
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畔,硕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资产处置部业务副经理,企业管理部业务
经理,办公室业务运营处高级业务副经理、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
室(党办、董办、监办)副主任、主
任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瑞兵,博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



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
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
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张玮,硕士研究生,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2
000
年至
2004
年,在申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任分析师。

2004
年至
2007
年,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
员、基金经理。

2007
年至
2015
年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研究
部总监、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至
2019

2
月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任董事总经理。

2019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7
月至
2000

4
月任职于上
海远洋运输公司,
2000

4
月至
2002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
2003

1
月至
2005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7
月至
2010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8
月至
2017

2
月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
2017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4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

8
月至
2001

4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

5
月至
2006

2
月任职于大
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
2006

3
月至
2014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

1
月至
2018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倪蓥,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2001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
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
息官。



刘国华,博士研
究生,
2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

3
月起担任
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郑有为,硕士研究生,
11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08

9
月至
2011

1

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曾任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行业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股票投资经理。

2018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拟任基金经理。

2019

6
月起任国泰江
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7
月起兼任国泰致远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
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

2
020

7

2
3

由周伟锋担任基金经理,

2
020

7

2
4


2
020

8

2
0

由郑有为和周伟锋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20

8

2
1
日起至今由
郑有为
担任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
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副总经理


委员:


邓时锋:投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绝对收益投资(事业
)部总监


孙蔚:研究部总监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
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
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
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
稽核监察部门

稽核监察部门
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
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
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
稽核监察部门
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
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
)控制环境



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
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
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
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
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
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
稽核监察部门
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
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
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
稽核监察部门
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
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
稽核监察部门
报告,使公司
高级管理层和
稽核监察部门
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
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
即向公司
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
稽核监察部门
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
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
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
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
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88,858.86亿元人民币,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0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38%。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基金券商产品团队、银保信托产
品团队、养老金团队、交易与清算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9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110人。2002年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
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
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


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
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
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
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