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A : 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月)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A : 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月)招募说明书(更新) 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2 2 年 1 月)招募说明书(更 新)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2 2 年 1 月 6 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7日证监许可[2020]3538号文注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与投资主题相关的特定 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及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 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 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因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 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0、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月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 4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业绩 ................................ ................................ ................................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6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5 第二十部分 基金 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7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126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8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2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0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 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经2019 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并自2020年 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 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但不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1、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2、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 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 外的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63、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 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64、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等人员 65、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 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7、存托凭证: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 证券权益的证券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吕阿鹏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0729% 2 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884% 3 深圳市金合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4 深圳市金合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5 深圳市金合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6 深圳市金合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7 深圳市金合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8 深圳市金合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64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1名董事长,3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 钱龙海先生,董事长,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省滁州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北 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深圳 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苏彦祝先生,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 理、投资部执行总监、投资部总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越岷先生,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佛山市计量所系统开发和业务分析工程 师、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副经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 清算托管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运营与客服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公司副总经理。 屈婳女士,董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法务专员、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经理、自营业务及子公司业务合规岗、固定收益与 投资组负责人、法律合规部代理负责人和负责人等职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业务助理和职工代表监事、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基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 限公司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ALJ(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通网 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 总监、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京玺庄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北京厚基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烟台京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津良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国籍:中国。于1970年12月-1975年3月服役; 1975年4月起历任北京照相机总厂职工,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系教师,北京市西城区委 办公室干部、副总主任,北京市委办公厅副处长,北京市政府休改办调研处、研究室处长, 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业务部总经理、海南代表处主任、海南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兼基金部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委 员、党委书记,名誉董事长。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勇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新闻社记者,经济观察报主任、 主编,中国企业家俱乐部总编辑,北京万达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执行出品 人、执行总编辑,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特别顾问,2015年3月起任北京财视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尚品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2020年7月任创金合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一名。 宋明华先生,监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估 值核算岗、运营管理部估值核算室负责人、运营管理部交易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运营部 负责人(代理),现任资产管理运营部负责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梁少珍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国籍:中国。历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 务部营销管理、东莞营业部运营总监、资产管理部综合运营主管。2014年8月加入创金合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钱龙海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同前。 苏彦祝先生,总经理,简历同前。 梁绍锋先生,督察长,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法 务主管、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 理、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先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湖南浏阳枫林花炮厂销售经理、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投资助理、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产 品研发与创新业务部负责人兼交易部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越岷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前。 刘逸心女士,副总经理,学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 业务部项目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方区域渠道业务总监、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市场部负责人,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负责人。 奚胜田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江苏证券 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电脑部副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高级程序员,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工程师、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 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分管零售经纪部、信息技术中心、销售交易部、融资融券部、 运营管理部、资产托管部等部门,现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 官。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游先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五矿期货有限公司、华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4年8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现任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02日起任职),创金合信工业周期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17日起任职),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30日起任职),创金合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01月25日起任职),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07月28日起任职)。 龚超先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年6月就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 任化工行业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兼基金 经理助理,2018年8月加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运营部投资主办, 2021年3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29日起任职)。 谢天卉女士,中国,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博士,2010年7月加入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任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研究 员,2021年5月加入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01月06日起任职)。 5 、基金管理人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苏彦祝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一兵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董梁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量化投资官、量化指数与国际部总监 黄弢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研总部执行总监,兼任风格策略投资部 总监、稳健收益投资部总监 魏凤春先生,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宏观策略配置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 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20 年以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 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 产、特定客户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 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适当性原则:产品的设计、推广、运作应遵循风险与客户承受能力适当的原则。 2、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四级风险管理体系,第一层级为董事会下设的风控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层级 为经营管理层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办公会,第三层级为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第四层级为各业务或职能部门,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理念,即“自 上而下”风险管理政策的传达和执行,“自下而上”的风险汇报与处置。各层级分工明 确,职责如下: (1)风控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对监察稽核、合规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事项进行总体把 控,对重大决策的风险及其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董事会负责; (2)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进行研究、评估、决策,督导 重大投资决策的执行,并对总经理负责; (3)风险控制办公会:负责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揭 示、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总经 理负责; (4)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特定客户资产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合 法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公司各类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复 核工作;负责公司制度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定期提交监察稽核报告(季报、年报)等法定 报告及定期或不定期出具其他各种报告;并负责法律事务管理、稽核和审计事务及处理重 大客户投诉等工作; (5)各职能部门:为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的主要执行者,对各自范围内的风险进行管 理,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内部控制大纲 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委托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 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保护公司声誉。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 容包括确立加强内部控制的指导思想,营造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的文化氛围,健全公司治 理结构,完善公司组织体系,对公司基本业务的风险控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建立层次分明 的制度体系,并建立对制度本身的管理,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实行持续检 验。 (2)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业自律规范和公 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建立有效的基金 管理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机制,将各种风险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实现业 务稳健、持续发展;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保证客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信 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治理结构和业务行为风险、员 工道德和法律风险、投资与交易风险、注册登记与基金清算风险、IT风险等,分别制定相 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3)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 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 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是风险控制办公会的 日常办事机构。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 具体负责审查稽核公司各项制度制定、运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复核 工作;负责公司反洗钱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基金及其它资产管理运作的风险管理工 作;调查处理公司、员工的违法违规事件;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4)内部会计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 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 制;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 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 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各层级关于 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 的,同时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手册,梳理各业务条线所涉及的风险点及建立相应的管控措 施,做到公开、透明,并不定期根据监管政策变化以及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 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 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 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对 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揭示、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 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 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投资管理系统、风险管 理与绩效评估系统、员工投资行为监控系统等,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 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分析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 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不定期的业务、风险管理和合规培训。公司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 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 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 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 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 位。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1万亿元。2021年上半年,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420.19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 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 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 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 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 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 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 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 年5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 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 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 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 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 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 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2014年12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14年12 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 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65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 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 投资资产、 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 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 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 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 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 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 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 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 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 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 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 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 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 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 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 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 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 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传真:0755-82769149 电话:0755-238389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欧小娟 网站:www.cjhx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9 官方网址:www.ajwm.com.cn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官方网址:www.essence.com.cn 3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024-82280606 官方网址:http://www.caizidao.com.cn/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官方网址:www.cgws.com 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官方网址:www.yibaijin.com 6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官方网址:www.wg.com.cn 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电梯楼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方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官方网址:https://www.tl50.com/ 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官方网址:http://www.xzsec.com 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址:www.dwzq.com.cn 1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1层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官方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12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官方网址:http://www.puyiwm.com/ 13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办公用房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076-1166 官方网址:www.fengfd.com 14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16-7531 官方网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官方网址:www.gjzq.com.cn 1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95570 官方网址:http://www.glsc.com.cn 17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官方网址:www.hgccpb.com 1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 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官方网址:http://www.licaike.com/ 1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6-3015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官方网址:https://www.chtfund.com/ 2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 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 官方网址:http://www.cfsc.com.cn 2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0 官方网址:www.hcjijin.com 2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官方网址:www.huilinbd.com 2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官方网址:www.jiyufund.com.cn 24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官方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 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官方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官方网址:www.bankcomm.com 27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 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B3栋11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302-888 官方网址:www.jfzinv.com 2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官方网址:http://8.jrj.com.cn/ 29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官方网址:http://kenterui.jd.com/ 3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官方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3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官方网址:www.66zichan.com 3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666618 官方网址:www.lu.com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路556号阿里Z空间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官方网址:http://www.fund123.cn 3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官方网址:www.nbcb.com.cn 3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官方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3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服电话:95511-8 官方网址:stock.pingan.com 37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文化创意园C栋5楼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服电话:400-680-3928 官方网址:https://www.simuwang.com/ 3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官方网址:http://www.howbuy.com 3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官方网址:www.1234567.com.cn 4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官方网址:www.520fund.com.cn 4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官方网址:https://www.shzq.com 4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 13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 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官方网址:www.jjmmw.com 4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官方网址:www.snjijin.com 4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电话:96067 官方网址:www.suzhoubank.com 45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安联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官方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4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F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 官方网址:www.tenganxinxi.com 47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官方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index?type=person 4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官方网址:http://www.ijijin.com.cn/ 4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官方网址:www.wacaijijin.com 50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客服电话:4008-882-882 官方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51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官方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官方网址:http://www.west95582.com 53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客服电话:4006997719 官方网址:https://www.xiquefund.com/ 5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95351 官方网址:www.xcsc.com 55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官方网址:www.xincai.com 5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官方网址:http://www.cib.com.cn 5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5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021-50701082 官方网址:www.100bbx.com 5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官方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59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址:www.ifastps.com.cn 6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焱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官方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6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址:http://www.yingmi.cn 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官方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6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36 官方网址:www.guosen.com.cn 6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官方网址:www.zhixin-inv.com 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19 官方网址:https://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index/ 66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官方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6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 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 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