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00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 能”)的通知,获悉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冻结 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股 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期 质权人/申请 人等 银川中能 新财科技 有限公司 否 30,000,000 45.45% 4.21% 2019-8-22 2021-12-31 北京海国翠 微新兴产业 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2019年8月22日,银川中能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30,000,000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4.21%)质押给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021年12月31日,银川中能已将上述全部股份解除质押,并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川中能共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9.27%。本次股份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3,702,273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5.9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3%。 二、股东股份冻结、标记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期 司法冻结 执行人名 称 原因 银川中能 新财科技 有限公司 否 702,273 1.06% 0.99% 2021-12-31 2024-12-30 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 民法院 司法 再冻 结 2021年12月31日,银川中能持有的公司股份702,273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额的0.99%)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冻结登记日为2021年 12月31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川中能共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9.27%。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 5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6.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0%;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 例为13.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3、其他情况的说明 鉴于银川中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