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5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6%)。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可流通股份 数量(股) 可流通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6,000,000 3.54% 0 16,000,000 3.54% 注: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和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6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1)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 于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的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即邱光 先生,下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及关联方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的承诺情况如 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公司(即深圳市理 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光先生和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股东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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