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20:16:01 中财网
原标题:汇创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68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200%)的股东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6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0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海新材发出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富海新材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1日,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
(股)

无限售流通股
(股)

占总股本比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以上股东

6,680,000

6,680,000

6.62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01%)。如
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
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
月内实施;(即从 2022年2月9日起至 2022年8月8日)。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实施(即从 2022 年1月17日起至 2022年7月16日)。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持股期间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进行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富海新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
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向等承诺具体如下:

“1、自2018年12月17日起36个月及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
任何理由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股票。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海新材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
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富海新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富海新材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规定。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富海新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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