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20:41:42 中财网
原标题:赛微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
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不超过7,299,79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该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599,581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杨云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2
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7,348,483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1.006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现将该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云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1月10日

股票简称

赛微电子

股票代码

300456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34.8483

1.0067%

合计

734.8483

1.006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536.7035

33.61

20,101.8552

27.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34.1759

8.40

6,580.6707

9.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02.5276

25.21

13,521.1845

18.52

备注:2021年12月22日,杨云春先生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
资管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协议转让的
过户登记手续,杨云春先生向中泰资管计划协议转让了3,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5.0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7,299,79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599,581股公司股份,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杨云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杨云春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杨云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