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34,82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 3、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股东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中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至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核准,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向包括盛虹(苏 州)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5,810,644 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由4,029,053,222股增加至4,834,863,866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股数(股) 限售期 1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334,821,428 18个月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375,000 6个月 3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83,705,357 6个月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7,142 6个月 5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44,642,857 6个月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321,428 6个月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25,000 6个月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437,500 6个月 9 周磊 22,321,428 6个月 10 江苏鹰翔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1,875,000 6个月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71,428 6个月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803,571 6个月 1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 15,625,000 6个月 1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增优选36号资 产管理产品 111,607,142 6个月 15 杭州锦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21,363 6个月 合计 805,810,644 二、上市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27030”),并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期限6年。“盛虹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1 年12月31日,因部分“盛虹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4,834,960,195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事项。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 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份限 售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 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07-15 至 2022-01-14 正常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四、股东继续履行不减持承诺的说明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尔邦”)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已完成标的资 产过户,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等工作。在本次重组中,盛虹(苏州)集团有限 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 况 股份减 持承诺 本公司/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 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次重组复牌 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 正常履 行 股份减 持承诺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主 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 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 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自本次重组交易 对方取得上市公 司股票之日起18 个月内 待本次 重组完 成,新增 股份上 市日起 开始履 行承诺 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 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34,82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1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 的股 份数 量 (股) 1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 司 334,821,428 334,821,428 6.93% 0 合计 334,821,428 334,821,428 6.93% 0 七、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项目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103,046,968 64.18% -334,821,428 2,768,225,540 57.25% 二、无限售流通 股 1,731,913,227 35.82% 334,821,428 2,066,734,655 42.75% 三、总股本 4,834,960,195 100.00% - 4,834,960,195 100.00% 八、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 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 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无异议。 九、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十、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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