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赵冬 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冬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冬野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1日。截至本公告日,赵冬 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也未 持有公司股份。 赵冬野先生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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