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300ETF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1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0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5.016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币元) 26,314,519,217.3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7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第一次分红 注: 1 、根据《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评 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 1% 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2 年 1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 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将 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 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0001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 huatai - pb.com ) 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2 年 1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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