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300ETF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9:25:46 中财网
原标题:300ETF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1

12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0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5

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12

31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5.016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币元)


26,314,519,217.3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7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第一次分红




注:
1
、根据《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评
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
1%
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1

18



除息日


2022

1

19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1

24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
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
2022

1

20
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2

1

21
日将
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
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0001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 huatai
-
pb.com

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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