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王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 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股东王毅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 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 不超过3,41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了王毅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 下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王毅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135,437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姓名 减持方 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 价(元/ 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占剔除回 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 王毅 集中竞 价交易 2021年7月12日 15.83 60,000 0.0135% 0.0137% 2021年7月13日 18.11 570,000 0.1281% 0.1300% 2021年7月14日 19.08 60,000 0.0135% 0.0137% 2021年7月15日 19.72 90,000 0.0202% 0.0205% 2021年7月16日 19.86 30,000 0.0067% 0.0068% 2021年7月19日 18.59 40,000 0.0090% 0.0091% 2021年7月20日 18.76 90,000 0.0202% 0.0205% 2021年7月21日 19.26 490,000 0.1101% 0.1118% 2021年7月26日 18.76 6,300 0.0014% 0.0014% 2021年7月27日 18.93 70,000 0.0157% 0.0160% 2021年8月04日 18.31 50,000 0.0112% 0.0114% 2021年8月12日 17.86 10,000 0.0022% 0.0023% 2021年8月23日 17.34 154,879 0.0348% 0.0353% 2021年9月01日 22.77 36,791 0.0083% 0.0084% 2021年9月06日 24.19 24,127 0.0054% 0.0055% 2021年9月15日 22.21 60,000 0.0135% 0.0137% 2021年9月16日 21.05 10,340 0.0023% 0.0024% 2021年10月27日 16.20 40,000 0.0090% 0.0091% 2021年11月11日 18.22 40,000 0.0090% 0.0091% 2021年11月15日 19.18 90,000 0.0202% 0.0205% 2021年11月23日 19.66 30,000 0.0067% 0.0068% 2021年11月24日 19.76 3,000 0.0007% 0.0007% 2021年11月29日 20.19 60,000 0.0135% 0.0137% 2021年12月01日 20.51 20,000 0.0045% 0.0046% 合计 - 2,135,437 0.4798% 0.4872%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占剔除回 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占剔除回 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 王毅 无限售条 件股份 3,495,612 1.0229% 1.0435% 2,059,297 0.4627% 0.4698% 注: 1、减持期限内,自减持期首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可转债“弘信转债” 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 比例按截至2021年7月7日总股本341,738,495股计算;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 司最新总股本445,053,082股计算。 2、上述表中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以回购实施结束后股数6,741,214股为基础计算。 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王毅先生的告知函说明,王毅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 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王毅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 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王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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