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龙头ETF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 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20 22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 22 年 2 月 10 日 17 : 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曹怡晨 联系电话: 400 - 700 - 5588, 400 - 820 - 5050 传真: 021 - 38505777 - 212 通过 专人送交、邮寄送达 的,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 “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将 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按 上述 传真号码以 传真方式发送至基金管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26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 权。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 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陆基金管理人网 站( www.fsfund.com ) 、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下载 并打印 或从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 。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 、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 需在表决票上签字 , 并提供本人 有效 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 2 、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或基金管理人 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 ,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 、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 ,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或者证明该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 件 , 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 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以及 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 3 、 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 应由 受托人 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 并提 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详见附件 三 ) 。 如 受托 人 为个人 , 还需提供 受托 人 的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 如 受托 人 为机构 , 还需提供 受托 人 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4 、 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 受托 人 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 机构投资者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 权委托书原件 ( 详见附件 三 ) 。如 受托 人 为个人,还需提供 受托 人 的身份证件 正 反面 复印件 ; 如 受托 人 为机构,还需提供 受托 人 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 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 受托 人 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 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 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详见附件 三 ) 。 如 受托 人为个 人 ,还需提供 受托 人的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 如 受托 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 受托 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 5 、 以上各项 及本公告正文全文 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 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受托 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 于 前 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 (以 基金管理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 、 邮寄送达至 本公告列明的寄达 地 点 或以传真方式送达 ,并请在 信封表面注明:“华 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 (四)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588 或 400 - 820 - 5050 咨询。 五、 计票 1 、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在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 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 权 ,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 3 、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 1 ) 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 公告 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 前送达 基金管理人 的,为有效表决票 ; 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会 议 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 ( 2 )如 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 、 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 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 并按 “ 弃权 ” 计入对 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会 议 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 ( 3 ) 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 受托 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 基金管理人 的,均为无效表决票 ; 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会 议 表决 的基 金份额总数 。 (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 ;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 ) 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 2 ) 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 弃权 表决票 ; 3 ) 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 : 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传真的以基金管理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 ( 5 )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 )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 不能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 表决意见的书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 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 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 )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 会议 决 议生效条件 1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以上 (含二分之一) ,则 本次通讯方式开会视为有效 。 2 、《 关于 持续运作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议案 》 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二 分之 一 以上(含 二 分之 一 )通过方为有效。 3 、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的规定,本次会议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 以 上(含 二分之一 )方可举行。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 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 一, 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 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 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 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会议授权期 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做 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重新 做 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 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 八 、 本次 会议 相关机构 1 、召集人: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联系人: 曹怡晨 联系电话: 021 - 38505888 传真: 021 - 38505777 - 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588 、 400 - 820 - 5050 网址: www. fsfund.com 2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 电话 : 0755 - 83199084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公证机关:上海 市 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凤阳路 660 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 021 - 62154848 邮政编码: 200041 4 、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 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 、重要提示 1 、 本基金将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宝中证有色 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刊登日当 日 ( 20 22 年 1 月 14 日) 开市起 停牌 至当 日 10 : 30 ,并于 当 日 1 0 :3 0 起 复牌。本基 金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即 20 22 年 2 月 14 日)当日 开市起 停牌 至基 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 10 : 30 ,并于决议生效公告日 1 0 :3 0 起复牌 ;如议 案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 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3 、本次会议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 fs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588 或 400 - 820 - 5050 咨询。 4 、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就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 、 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者未能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6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议案》 附件二:《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 关于 持续运作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议案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 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相关安排。 为实施持续运作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提议授 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 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 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二: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持续运作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 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 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 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3、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 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 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 票。4、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 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 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通过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sfund.com ) 、 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 下载 并打印 或从报纸上剪裁、 复印本表决票。 附件 三 :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 / 机构代表本人 / 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 为 20 22 年 2 月 10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 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 / 名称(签字 / 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 / 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 基金账户号 : 受托人 (代理人) 姓名 / 名称(签字 / 盖章): 受托人 (代理人)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 / 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立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时 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其现行有效的更新。(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或内容自制在填写 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 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 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代理人 所做授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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