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9:51:16 中财网
原标题:吉药控股: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龙、由克利、辛大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6日披露
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持本公司股份1,13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的副总经理刘龙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1年7月28日-2022
年1月27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0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50%(窗口期不减持)。


持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的副总经理由克利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1年7月28日-
2022年1月27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5,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5.00%(窗口期不减持)。


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的副总经理辛大成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1年7月28日-
2022年1月27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5.00%(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副总经理刘龙先生、由克利先生、辛大成先生
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完成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刘龙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28日

4.12

130,000

0.020

小计

130,000

0.020

由克利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4日

3.39

140,000

0.021




由克利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5日

3.42

235,000

0.035

小计

375,000

0.056

辛大成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4日

3.38

110,000

0.017

辛大成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5日

3.44

140,000

0.021

小计

250,000

0.038

合计

755,000

0.113



注1: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注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总数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总数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刘龙

合计持有股份

1,130,375

0.17

1,000,375

0.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594

0.04

250,094

0.04

有限售条股份

847,781

0.13

750,281

0.11

由克利

合计持有股份

1,500,000

0.23

1,125,000

0.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00

0.06

281,250

0.04

有限售条股份

1,125,000

0.17

843,750

0.13

辛大成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

0.15

750,000

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

0.04

187,500

0.03

有限售条股份

750,000

0.11

562,500

0.0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刘龙先生、由克利先生、辛大成先生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龙先生、由克利先生、辛大成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日,刘龙先生、由克利先生、辛大成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刘龙先生、由克利先生、辛大成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刘龙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完成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由克利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完成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辛大成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完成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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