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卢忠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 持本公司股份115,334,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的董事卢忠奎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2月11日 -2022年8月10日)计划以集中竞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2022年1月19日-2022年7月18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26,305,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5%,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2.81%(窗口期不减持)。 ● 持本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的股东黄克凤女士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2月11日-2022 年8月10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 月内(2022年1月19日-2022年7月18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1,90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5% (窗口期不减持)。 ● 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206,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3,32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640,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上述两种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206,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4%。) 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占 公司总股本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2%。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董事卢忠奎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姓名:卢忠奎。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卢忠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34,302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7.32%。 (二)股东姓名:黄克凤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1.14%。 二、卢忠奎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情况 1、拟减持的具体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2 月11日-2022年8月10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1月19日-2022年7月18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6,305,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5%。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合理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卢忠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卢忠奎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 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黄克凤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拟减持的具体情况 1、拟减持的具体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2 月11日-2022年8月10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2年1月19日-2022年7月18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90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9%。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合理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黄克凤女士为卢忠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卢忠奎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你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卢忠奎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黄克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 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卢忠奎先生和黄克凤女士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卢忠奎先生、黄克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