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发祥、薄玉娟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 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4-1 7-4-4-2 7-4-4-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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