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发起A : 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2年01月14日)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20:44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发起A : 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2年01月14日)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

1

12



送出日期:
2022

1

1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发起


基金代码


013411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发起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411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9

24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申购。对每一份认购
/
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设定
6
个月的的滚动运作期,基金
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6

月度对日方可赎回。



基金经理


李曈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9

24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7

1



基金经理


顾晶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9

24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7

1



基金经理


王亚洲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9

24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6

1



基金经理


张庆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2

1

12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7

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债券及股票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
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
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1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
资产的
0
-
50%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
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
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
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
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
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
略。以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基本面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基金经理的分析与判断,精选价
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其他策略包括: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购买信用衍生品规
避个券信用风险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2.5%+
恒生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
2.5%+
中债总财富(总值)
指数
×
80%+6
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
税后
)
×
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


1,000,000≤M<3,000,000


0.5%





3,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
/
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设定
6
个月的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
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
%


托管费


0.15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或仲裁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
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
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因此债市、股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
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
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

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
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
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还投资于国债期货,而国债期货属于高风险投资工具,相应市场的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
较高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期
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
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
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
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故本基金存在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包括: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
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其
他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2
、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具体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www.jsfund.cn
;客服电话:
400
-
600
-
8800


1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
《嘉实方舟
6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产品概况中
的基金经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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