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广发睿阳 : 关于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及暂停转托管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及暂停转托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 2 年 1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睿阳三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501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 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 2 年 1 月 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 2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840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531 , 122 , 480.9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53 , 112 , 248 .1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7.673 注: 1 、 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为“广发睿阳”,扩 位简称为“广发睿阳”。 2 、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 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 2 年 1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 2 年 1 月 18 日 (场外) 2022 年 1 月 19 日 (场 内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 月 20 日 (场外) 2022 年 1 月 24 日 (场 内 )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2 年 1 月 18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 2022 年 1 月 20 日 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 由基金资产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规定支付 (如产生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自 202 2 年 1 月 14 日 至 202 2 年 1 月 18 日 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自 202 2 年 1 月 19 日 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 告。 2 、本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将本基金的场内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 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 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 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即自动将尚未领取的 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 取现金红利。 3 、本基金 场外 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 、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 方式。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3 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之次日的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 非工作日或 无对应日期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 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 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 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本基金首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年度对应日(如该 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之间的期间, 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投资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 金份额。 6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 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 7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2 年 1 月 18 日 )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 99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 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 、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 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 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 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99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1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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