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鑫泽混合A :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博时鑫泽混合A :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15]2747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 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 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 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 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2022年1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1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80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0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9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2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4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25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53、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 年6 月、1999 年6 月及2008 年 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 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 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 年9 月及2015 年12 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 年9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 年5 月 至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 年6月至2015 年12 月 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 年12 月至2011 年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 年3 月至2011年9 月担 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 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 年3 月至2015 年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 年5 月至2011 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并于2010 年11 月至2011 年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 至2021年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 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 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 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深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 2019年2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4月10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11月13日-2021年7月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年12月4日-2021年7月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 月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5月13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王曦(2016年10月17日-2020年8月10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8月24日-2010年8 月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1月 24日-2013年9月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2月1日-2014 年4月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8日-2014年6月10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2015年7月16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6年7月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3月29日-2018年2月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 日-2018年2月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6月10日-2018 年4月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2018年5月5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10日-2018年5月21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0日-2018年7月30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28日-2020年4月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6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10月17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2月10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7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5日—2021年8 月1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10日—至 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时双季鑫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 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 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4月15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2月9日—至今)、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博时消费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1 月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12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工业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6月8日-2019年6月4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9日—2021年10 月18日)的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26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2月3日—至今)、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3日—至今)、 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 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17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1月6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3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 博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7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11月13日-2021年7月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年12月4日-2021年7月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 月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5月13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 、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7日 —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1 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86,646.6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24%,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13.5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99人。2002年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 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 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 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 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 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 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膺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 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 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7月加盟招商银行 至今,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20余年银行从 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域 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786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 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 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 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 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 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 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 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 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徐晓军 联系人: 葛晓亮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 956111 网址: www.szrcb.com (2)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宇 联系人: 焦明飞 电话: 0371-67009698 传真: 0371-67009097 客户服务电话: 95097 网址: http://www.zzbank.cn (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明军 联系人: 谭广锋 传真: 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howbuy.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1)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1806-18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1806-1808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 19层19C1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 19层19C13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 赵芯蕊 电话: 010-62675768 传真: 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8)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 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 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 祝中村 联系人: 曾瑶敏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2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 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 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刘昕霞 电话: 0755-29330513 传真: 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30-0660 网址: www.jfzinv.com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2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C座6层609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何京京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本基金,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15]274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2日止,基金份额共募集 200,950,780.30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320户。 本基金的类别为混合型,存续期限为不定期,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2016年10月2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1份;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0.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 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