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GTJA03 二零二二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121,212股 2、发行价格:33.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2,999,996.00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2,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98,065.29元(不含增值税),久吾高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99,701,930.7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121,21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1月20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 4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5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1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5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16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7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7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18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8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20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2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3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2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3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244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公司、久吾高科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 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uwu Hi-Tech Co., Ltd.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法定代表人:党建兵 电话:025-58109595 传真:025-5820959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1:108,624,902元人民币 1 发行人于2020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自2020年9月28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08,624,902股,公司已按照前述总股本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此处注册资本为工商登记信息。发行人已于2021年10月实施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9,520,81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2,642,024股,较工商 登记信息有所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93384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久吾高科 股票代码:300631 互联网网址:http://www.jiuwu.com 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分离设备、水处理设备、气体分离设备、湖泊净 化器和过程工业产品及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电子计 算机及配件、软件的开发、销售,高、低压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饮用 水和纯水处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技术开发、设计、总承包、技术服务、投资,环保及水务设 施的运营管理,水资源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已就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2、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1年10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 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 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由深交所 受理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3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1年12月9日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1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共向122个特定对象发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江苏久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 件。前述特定对象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25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11家;其他机构38 家;个人投资者17位。 2021年11月8日9:00-12:00,在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10份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报价。当日12点前,除2 家公募基金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2家QFII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余6家 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121,212股。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9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1年11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30.36元/ 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2,999,9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8,065.2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701,930.71元。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3,298,065.29元(不含增值税),明细 如下: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 2,830,188.68 律师费 311,320.75 审计、验资费 150,943.40 股份登记费 2,944.54 材料制作费 2,667.92 合计 3,298,065.29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2022年1月7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1月10日出具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7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2022年1月6日,国泰君安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市分行的专用收款账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2,999,996元 (大写:壹亿零贰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 2022年1月7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3,000,000.00 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2年1月7日,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1月10日出具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 汇会验[2022]001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本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3,121,212股,发行价格33.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8,065.29元(不含增值税),久吾 高科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701,930.7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121,212.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96,580,718.71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 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1,785,000,000美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NAB009 法定代表人:江明叡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834,924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陈鹏 (1)基本情况 姓名:陈鹏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79******** 获配数量:663,258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91310113586822318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43,750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594,981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UBS AG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384,299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 形。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 号)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久吾高科;证券代码为:300631;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有限售 股数(股) 1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 司 境内一般法人 32,000,000 28.27 - 2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504,000 6.63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澳银匠心 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97,372 1.85 - 4 彭建文 境内自然人 1,609,000 1.42 - 5 邢卫红 境内自然人 1,564,638 1.38 - 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信达澳银成长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52,360 1.19 - 7 陆春雷 境内自然人 649,020 0.57 - 8 信达澳银基金-北京诚 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诚通金控4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611,300 0.54 - 9 王肖虎 境内自然人 520,000 0.46 390,000 10 范克银 境内自然人 500,000 0.44 375,000 合计 - 48,407,690 42.77 765,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有限售 股数(股) 1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 司 境内一般法人 32,000,000 27.52 - 2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504,000 6.45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澳银匠心 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97,372 1.80 - 4 彭建文 境内自然人 1,609,000 1.38 - 5 邢卫红 境内自然人 1,564,638 1.35 - 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信达澳银成长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52,360 1.16 - 7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法人 834,924 0.72 834,924 8 陈鹏 境内自然人 663,258 0.57 663,258 9 陆春雷 境内自然人 649,020 0.56 - 1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三十七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其他 643,750 0.55 643,750 合计 - 48,918,322 42.06 2,141,932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121,21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7,468 1.53 3,121,212 4,948,680 4.0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693,344 98.47 - 117,693,344 95.96 总股本 119,520,812 100.00 3,121,212 122,642,024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除程恒先生、王肖虎先生、杨积衡 先生、潘锁良先生、魏煦先生及晋欣蕾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集中竞价减持外,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 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121,212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 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项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年12 月31日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年12 月31日 归属母公司股东 基本每股收益 0.1875 0.7931 0.1668 0.6746 归属母公司股东 全面摊薄每股收 益 0.1712 0.7616 0.1668 0.6746 项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年12 月31日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年12 月31日 归属母公司股东 每股净资产 7.99 7.55 8.20 7.50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1-9月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基本 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注3:发行前归属母公司股东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该报告期定期报告披露前的最新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母公司 股东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18年-2020年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数据如下: 1、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104,446.37 102,934.82 93,964.73 70,988.29 非流动资产 38,744.95 37,783.35 35,077.37 22,340.10 资产总额 143,191.32 140,718.18 129,042.10 93,328.40 流动负债 30,206.48 29,321.23 55,888.42 26,935.10 非流动负债 18,837.60 26,422.41 3,348.21 3,479.95 负债总额 49,044.08 55,743.64 59,236.63 30,41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0,573.09 82,061.77 68,592.94 62,378.61 所有者权益总额 94,147.24 84,974.54 69,805.47 62,913.3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32,591.25 53,126.95 49,394.84 47,240.58 营业成本 20,532.87 30,525.05 29,262.32 31,529.70 营业利润 2,738.60 11,243.14 7,308.79 6,511.31 利润总额 2,857.70 11,638.77 7,339.59 6,672.66 净利润 2,687.25 9,967.51 6,259.24 5,760.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5.86 8,273.28 5,581.44 5,500.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5 0.7931 0.5408 0.536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 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26 704.46 5,970.79 10,092.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0.52 -18,450.82 -5,782.14 -6,25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9.80 -3,097.69 22,437.06 4,108.2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0.16 16.18 8.55 3.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1.83 -20,827.86 22,634.26 7,950.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59.51 13,017.69 33,845.55 11,211.29 2、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 3.46 3.51 1.68 2.64 速动比率(倍) 2.89 2.99 1.43 1.8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4.25 42.18 47.13 32.2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6.30 39.61 45.90 32.59 每股净资产(元/股) 7.99 7.54 6.50 5.91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7 1.93 1.91 2.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0.06 0.06 0.57 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1.95 2.14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每股收益(元) 基本 0.1875 0.7931 0.5408 0.5360 稀释 0.1875 0.7680 0.5405 0.53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2.48 11.37 8.60 9.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955 0.6057 0.4639 0.4418 稀释 0.0955 0.5985 0.4638 0.44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27 8.69 7.38 7.54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9、2021年1-9月相关财务指标未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93,328.40万元、129,042.10万元、 140,718.18万元及143,191.32万元,资产总额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其中,流动资 产分别为70,988.29万元、93,964.73万元、102,934.82万元及104,446.37万元, 保持稳定增长;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2,340.10万元、35,077.37万元、37,783.35 万元及38,744.9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各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0,415.05万元、59,236.63万元、55,743.64 万元及49,044.08万元。其中,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6,935.10万元、55,888.42 万元、29,321.23万元及30,206.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56%、94.35%、 52.60%及61.59%。2020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大幅下降主要 系当年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以及2020年末短期借款大幅下降所致。2021年9月 末,发行人流动负债金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与2020年末基本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各报告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4倍、1.68倍、3.51倍及3.46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1.83倍、1.43倍、2.99倍及2.89倍,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32.25%、47.13%、42.18%及34.25%。2019年,公司为项目执行需要补充日常 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需要储备资金,短期借款增加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8年下降,资产负债率相应上升。2020年以来,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保荐代表人:钱健、邓超 项目协办人:董橹冰 其他项目组成员:石可、杨磊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以林 经办律师:丁振波、黄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2 层、23层 联系电话:021-51877676 传真:021-61859565 (三)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甫荣、曾荣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幢6层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五)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甫荣、曾荣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幢6层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泰君安签署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协议》以及《江苏久 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之承销协议》。 国泰君安指定钱健、邓超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 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钱健: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江苏久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上海国际港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邓超: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锦州港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 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久吾 高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电话:025-58109595 传真:025-58209595 联系人:江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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