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21:52:0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锐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股东孙世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孙世尧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
份不超过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35.47%。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年1月14日,孙世尧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孙世尧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孙世尧

集中竞价

2021.11.25-

2021.12.3

3.47

8,828,800

0.81




集中竞价

2021.12.9

4.20

2,050,700

0.19

合计

10,879,500

1.00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股份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2.78元/股-4.88元/股。


孙世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鲲鹏先生,自2021年12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1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孙世尧先生与孙鲲鹏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孙世尧

合计持有股份

36,649,111

3.37

25,769,611

2.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649,111

3.37

25,769,611

2.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孙鲲鹏

合计持有股份

26,577,460

2.44

26,577,460

2.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44,365

0.61

6,644,365

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33,095

1.83

19,933,095

1.83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63,226,571

5.81

52,347,071

4.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93,476

3.98

32,413,976

2.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33,095

1.83

19,933,095

1.83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
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孙世尧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孙世尧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
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


3、股东孙世尧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承诺: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前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孙世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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