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6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滁州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5,2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98%)的股东滁州浚源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浚源”)计划以集中 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97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滁州浚源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滁州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滁州浚源持有公司股份35,22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17,200,000股,不超 过总股本的4.971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滁州浚源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 合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 特别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滁州浚源对 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 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滁州浚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做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 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 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 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滁州浚源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滁州浚源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滁州浚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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