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8:51:43 中财网
原标题:新莱应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0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
雨先生,副总经理郭志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
副总经理张雨先生,副总经理郭志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止),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58股、10,875股、31,538股、10,758股、
7,125股,合计不超过71,054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7‰、0.048‰、
0.139‰、0.047‰、0.031‰,合计不超过0.314‰,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
收到公司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
雨先生、副总经理郭志峰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职务

无限售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持股总数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比例

翁鹏斌

董事

10,758

32,273

43,031

0.0190%

李鸿庆

董事

10,875

32,625

43,500

0.0192%




黄世华

财务总监

31,538

94,612

126,150

0.0557%

张雨

副总经理

10,758

32,273

43,031

0.0190%

郭志峰

副总经理

7,125

21,375

28,500

0.0126%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6,559,30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公司董事翁鹏斌先生,董事李鸿庆先生,财务总监黄
世华先生,副总经理张雨先生,副总经理郭志峰先生计划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0,758股、10,875股、31,538股、10,758股、7,125股,合计不超过71,054
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7‰、0.048‰、0.139‰、0.047‰、0.031‰,
合计不超过0.314‰。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
本比例

翁鹏斌

10,758

0.047‰

李鸿庆

10,875

0.048‰

黄世华

31,538

0.139‰

张雨

10,758

0.047‰

郭志峰

7,125

0.031‰

合计

71,054

0.314‰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应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起始日:
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翁鹏斌先生、李鸿庆先生、黄世华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
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翁鹏斌先生、李鸿庆先生、黄世华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翁鹏斌先生、李鸿庆先生、黄
世华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翁鹏斌先生、李鸿庆先生、黄世华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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