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副董事长王永庆先生发来的《买卖公司股票通报表》,王永庆 先生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22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王永庆原持有公司股份37,178,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96%,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15年6月12日解除限售。王永庆因个人资金安排,于2022年1 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220万股,成交均价为25.97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6%。本次减持后,王永庆持有公司股 份34,9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2015 年6月履行完毕。 2、王永庆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同时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 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2020年4月27日至5月8日,王永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万股,并承诺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完毕 后,2020年将不再减持公司股票。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王永庆先生对于上述股份承诺,均严格遵守履约,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永庆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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