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合计持股5%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

时间:2022年01月18日 17:07:31 中财网
原标题:金春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与2021
年9月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庐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十月吴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二者均为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的十月吴巽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7%。持有公司股份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3%)
的宁波庐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33%。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月18日、2022
年01 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2年1月17日,宁波庐熙与十月吴巽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5%,
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23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016-3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1月17日




股票简


金春股份

股票代码

300877

变动类
型(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261,100

1.05%

合计

1,261,100

1.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十月吴巽

合计持有
股份

2,000,000

1.67

2,000,000

1.67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2,000,000

1.67

2,000,000

1.67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宁波庐熙

合计持有
股份

4,000,000

3.33

2,738,900

2.28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4,000,000

3.33

2,738,900

2.28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6,000,000

5

4,738,900

3.9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与 2021年9月9日在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是 □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是 □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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