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公司董事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梁志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梁志康 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梁志康 董事 1,752,111 0.75% 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原首发特定股东永丰县煌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 名“清远市合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清算注销,通过非交易过户所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4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 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梁志康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 细则》等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总股份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志康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 上述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履行承 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梁志康先生将根据个人需求、证券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梁志康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梁志康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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