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民德电子 股票代码:300656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157cfa27babf78e377c137221f023fc.png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二○二二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1、发行数量:10,993,843股 2、发行价格:45.4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79.64元 4、募集资金净额:494,330,133.77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0,993,84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月21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新增10,993,843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月10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1月21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8 三、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9 四、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9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2 二、发行人律师.......................................................................................................... 22 三、审计机构.............................................................................................................. 22 四、验资机构.............................................................................................................. 23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4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6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民德电子、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指 民德电子以向特定对象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 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会 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MinD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民德电子 证券代码: 300656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 法定代表人: 许文焕 发行前注册资本: 11,979.00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758620182W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设 计;电子通讯产品的开发、系统集成;嵌入式芯片、软件的开发、 系统集成(以上均不含加工组装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条码扫描识别及打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轻 飞行器的技术开发、设计;航空拍摄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经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条码扫描识别及打印设备的生 产(凭有效的环保批复经营)。 公司网址: http://www.mindeo.cn/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7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民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长城证券于2021年12月 23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截至2021年12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 时确定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民德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 包括:已提交认购意向函的38名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截止到2021年12 月10日,不含关联方),20家基金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共计 93名投资者(剔除重复投资者)。除上述93家投资者外,2021年12月20日向 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1年12月27日内(含,T-1日)新增16家意向认 购投资者,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长城证券已向上述 16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等认购文件。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雷刚 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 邱丕云 10 王政 11 钟革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叶志雄 16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共计向109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 《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 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1年12月28日(T日)9:00-12:00为集中接收 报价时间,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有19名投资 者参与申购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并按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申报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报价投资者名称 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金额 (万元) 保证金是否及 时足额到账 是否为有 效申购 1 卫伟平 50.00 2,000 是 是 49.50 2,000 49.00 2,000 2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00 2,000 是 是 42.30 2,000 40.39 2,000 3 叶志雄 50.00 2,000 是 是 4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8 2,000 是 是 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68 2,000 —— 是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90 2,050 —— 是 7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70 2,000 是 是 43.00 6,000 40.39 23,700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63 4,000 是 是 9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50 2,000 是 是 42.50 3,750 40.39 3,800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46 3,000 —— 是 41.46 5,000 1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77 6,000 —— 是 45.50 10,600 1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8 23,160 —— 是 42.92 33,160 40.90 38,160 13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6.68 10,000 —— 是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09 3,510 —— 是 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55 3,360 —— 是 40.50 3,460 40.39 3,460 1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2.02 2,000 是 是 41.25 2,000 40.50 2,000 17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 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2.01 2,000 是 是 41.25 2,000 40.50 2,000 18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80 4,460 是 是 19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 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2.01 2,000 是 是 41.25 2,000 40.50 2,000 截至2021年12月28日(T日)中午12:00前,19名认购对象经确认被认 定为有效申购报价。19名有效申购报价的认购对象中,除公募基金无需缴纳保 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 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48元/股,申购价格在45.48元/股及以上的7名认购对象 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0,993,843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79.64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 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9,753 19,999,966.44 6 2 卫伟平 439,753 19,999,966.44 6 3 叶志雄 439,753 19,999,966.44 6 4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439,753 19,999,966.44 6 5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198,768 99,999,968.64 6 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330,694 105,999,963.12 6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05,369 214,000,182.12 6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2,379,301股(为本次募集资金 上限5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40.39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5,937,000股(含)。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10,993,843股,未超过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 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月24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40.39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40.39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 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48元/股,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112.60%。 (六)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9.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330,133.77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9.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330,133.77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2年1月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认购资金 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01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9,979.64元已汇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指定的专项账户。 2022年1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0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4日,民德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93,843股,每股发行价格45.48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79.6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330,133.77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10,993,84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3,336,290.77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783,843.00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 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993,843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 名投资者,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 2006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注册资本 22,000万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注册资本 36,172万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 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04年6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崔伟 注册资本 33,333万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35106822 (4)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6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 王云飞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1号新地中心18层07单元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3MA0P5C3T60 (5)叶志雄 姓名 叶志雄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40301198511******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1号华新村 (6)卫伟平 姓名 卫伟平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1030519710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海燕花园 (7)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 丁训刚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73686X7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 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长城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 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 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 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认为: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民德电子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发行人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 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 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民德电子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10,993,843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为:民德电子; 证券代码为:300656;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 月。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股) 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 量(股) 1 许香灿 境内自然人 14.39% 17,241,619 - 2 许文焕 境内自然人 13.54% 16,218,448 12,163,836 3 易仰卿 境内自然人 10.38% 12,437,099 9,327,824 4 黄效东 境内自然人 9.30% 11,143,793 8,357,845 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7.42% 8,894,407 - 6 黄强 境内自然人 5.47% 6,556,369 - 7 罗源熊 境内自然人 2.96% 3,551,646 3,550,984 8 谢刚 境内自然人 2.43% 2,908,718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品等 2.28% 2,731,369 - 10 邹山峰 境内自然人 1.93% 2,311,350 2,311,012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以截至2021年12月20日前10名股东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股) 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 量(股) 1 许香灿 境内自然人 13.18% 17,241,619 - 2 许文焕 境内自然人 12.40% 16,218,448 12,163,836 3 易仰卿 境内自然人 9.51% 12,437,099 9,327,824 4 黄效东 境内自然人 8.52% 11,143,793 8,357,845 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6.80% 8,894,407 - 6 黄强 境内自然人 5.01% 6,556,369 -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3.60% 4,705,369 4,705,369 8 罗源熊 境内自然人 2.72% 3,551,646 3,550,984 9 谢刚 境内自然人 2.22% 2,908,718 -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品等 2.09% 2,731,369 -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登记公司提供的 数据为准。 (三)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1年12月20日)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74,375 30.95% 48,068,218 36.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715,625 69.05% 82,715,625 63.25% 总股本 119,790,000 100.00% 130,783,843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0,993,843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 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股本增加而有所下降,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1年12月20日)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许文焕 董事长、总经理 16,218,448 13.54% 16,218,448 12.40% 易仰卿 董事、副总经理 12,437,099 10.38% 12,437,099 9.51% 黄效东 董事、副总经理 11,143,793 9.30% 11,143,793 8.52% 邹山峰 董事 2,311,350 1.93% 2,311,350 1.77% 罗源熊 监事会主席 3,551,646 2.96% 3,551,646 2.72% 范长征 财务总监 38,005 0.03% 38,005 0.03% 高健 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16,105 0.01% 16,105 0.01% 三、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1年12月20日)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 /2020 年末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 /2020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43 0.47 0.39 0.39 每股净资产 4.45 4.91 7.85 7.87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78,808.37 81,046.77 64,980.57 61,830.86 负债合计 24,526.58 26,359.92 14,257.42 15,214.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3,248.32 53,467.82 49,674.88 45,76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281.79 54,686.85 50,723.15 46,616.4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36,036.21 40,321.00 30,537.22 27,457.28 营业利润 5,940.67 2,628.87 4,267.47 6,414.81 利润总额 5,912.79 6,471.55 4,302.42 6,405.57 净利润 5,156.55 5,238.72 3,746.77 5,48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53.39 5,160.31 3,616.59 5,343.9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3.38 1,960.46 5,134.99 -1,22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8.91 -6,503.92 -665.39 2,019.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7.69 6,561.05 -3,790.16 1,480.7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1.00 -124.84 52.08 -125.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94.22 1,892.75 731.51 2,146.15 4、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 1.79 2.50 5.90 4.77 速动比率 1.39 2.15 5.07 3.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02% 23.12% 15.38% 17.55% 资产负债率(合并) 31.12% 32.52% 21.94% 24.61%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5 2.22 2.35 3.73 存货周转率(次) 3.22 4.37 2.37 2.4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089.87 7,337.74 4,991.79 7,058.45 利息保障倍数(倍) 7.01 10.39 8.57 20.6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情况分析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1,830.86万元、64,980.57万元、81,046.77万元和78,808.37万元。2020年末, 随着公司的经营积累及借款的增加,资产总额有所增加;2021年9月末,公司 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减少2,238.40万元,降幅为2.76%,主要系公司与2021年 5月对收购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将长期应付款中股 权转让款与其他应收款的业绩补偿款进行抵销,导致资产与负债同时减少 3,879.89万元所致。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负债总 额分别为15,214.38万元、14,257.42万元、26,359.92万元和24,526.58万元,2020 年末由于公司借款增加,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24.61%、21.94%、32.52%和31.1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55%、 15.38%、23.12%和17.02%。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 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所致。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风 险较小。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 别为4.77、5.90、2.50和1.79,速动比率分别为3.69、5.07、2.15和1.39,2018 年和2019年流动比例及速动比例较高,2020年、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 为满足经营需要,加强信贷融资,导致短期借款有所增加所致。总体来看,公司 资产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57.28 万元、30,537.22万元、40,321.00万元和36,036.2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5,343.92万元、3,616.59万元、5,160.31万元和5,153.39万元。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包括信息识别及自动化产品收入、功率半导体产品收入及电子元器件 产品收入。2018年,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进入电子元器 件分销领域,2020年,公司通过收购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进入功率 半导体业务领域。2020年及2021年1-9月,随着公司条码识别业务及功率半导 体设计业务的发展,公司收入及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盈利能力逐渐提升。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严绍东、刘新萍 项目协办人:王迪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高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A-3、22A、23A、 24A、25A层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83025058 经办律师:刘从珍、黄环宇、许家辉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755-86158201 传真:0755-86158201 经办注册会计师:郑明艳、周赐麒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755-86158201 传真:0755-86158201 经办注册会计师:郑明艳、周赐麒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长城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长城证券指定严绍东、刘新萍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 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认为民德电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城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查阅: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完成后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会后事项承诺函。 C:\Users\rd\Desktop\民德电子上市公告书.jpg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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