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成长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0:10:50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成长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安
成长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
2
2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08

11

14

证监基金字【
2008

1283

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09

3

10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
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存托凭证。


(四)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
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
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
产品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等。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
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6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6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7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8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93
第十一
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9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9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10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10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1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11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
........................
11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2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13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7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59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6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64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



)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
及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
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
,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除
非文意
另有所指,下
列词语具有如下
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拟募集的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
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
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
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
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
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合同
指《诺安成长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诺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
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
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
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
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
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
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
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

指基金
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
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2
0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设立日期:
2003

12

9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3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
限:持
续经营


电话:
0755

83026688


传真:
0755

83026677


联系人:薛家萍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
2
2

1
月17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六十

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
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沪深
300

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多
策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LOF
)、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创业板指数增强

证券投资基金

LOF

、诺安


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泰鑫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
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诺安稳健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低碳经
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诺安创新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利鑫

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安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精
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和鑫
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
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鼎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恒
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强先生,董事长,
博士。自
1995

7
月加入中化集团,曾先后在中国化
工进出口总公司经办室、企业发展部规划科、战略规划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
托投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管理学院、办公厅,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事业部,中化资本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及部门任职。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金融事业
部总裁、党委书记
,中化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

,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董事长,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杰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高级
分析
师、诺安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诺安

金(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诺安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一冰女士,
董事
,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
、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
大恒
科技
副董事长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
委书
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
主任科员、
中国
驻新加坡使馆
商务参赞

一等
秘书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
总经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
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
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
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
理处干部。

2004
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
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
管理处副处长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

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
,本

。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

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

现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交易师(总助级)
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
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

指数组负责人
,现任
公司基金经理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
,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
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
处主任
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
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等。

2019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CFA



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
所研
究员

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2003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
投资部
总监

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诺安
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




营业部工
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

2004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于东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石油部上海西捷石油公司技术开发工程
师、南方证券有限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部
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东
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汇添
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常务副总经
理等。

20
20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君
女士,督察长,
学士。

曾任职于海关总署秦皇岛海关学校、北京海关、
海通证券(北京)投行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020

7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督察长




4. 现任
基金经理








蔡嵩松
先生,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先后任职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
研究所、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11
月加
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研究员

现任
投资管理部
副总经理


2019

2
月起任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3
月起任
诺安和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5
月起任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历任基金经理








梅律吾先生,曾于
2009年3月起至2010年10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红辉先生,曾于2010年10月起至2017年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史高飞先生,曾于2015年4月起至2017年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嘉先生,曾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创练先生,曾于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债券类基金投资决策
委员会、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齐斌先生(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
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债券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张乐赛先生(首席投资官-固收业务、兼
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担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公司总经理)、韩冬燕女士
(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担
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公司总经理)、韩冬燕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
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孔宪政先生(量化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韩冬燕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
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担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公司总经理)、宋青先生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基金份额发售和登记事宜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其他费用;



4
)销售基
金份额;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
基金合同及
有关法律规定监
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
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
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
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5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6
)选择、更换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服务的外部机构;



17
)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
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
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
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
中期报告
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
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
款项;



15
)依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
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如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



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
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
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
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

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
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
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
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
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
其他行为及基
金合同禁止的行
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
人的
内部控制
制度


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
经营、
稳健运作,确保基金
、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
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
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
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
等,
建立了
运行高效、控制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

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具体来说,公司实行内部控制应达到以

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促
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


5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6
)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声誉;


7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
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


8
)建
立切
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有利于
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
公司
各项
业务稳健运行;


9

规范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
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
业务、各个部门、各分支机
构、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管理漏洞的
存在



2
)有效性原则:
一方面,通过科学
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
方面

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
高度权威性,要
求所
有员工严格遵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
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
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
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
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
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
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
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设立了
以下内部控制
机构及职能部门:


1
)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
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
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
见提交董事会。



2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进行工
作。



3
)公司
经营管理层下
设合规风控
委员会
,在
督察长领导下制定公司
风险管
理制度和政策,
对风
险控
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合规月
报》
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4
)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



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
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
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
关系。



5
)公司设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
制定各个风险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
)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
其执行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
模型,组织
推动
建立、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新产品、新业务进行独立监测和评估,提
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定期向管理层和合规风控委员会提交风险
监控
报告。




2

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自上而
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
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具体操作层在内的四级
合规风险
管理组织
体系:


第一层为公司
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
合规管
理和
风险
控制的
宏观领导,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
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
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
理中的风险进行合
规检查

风险控制评估




第二层为公司经营管理
层:
在公司督察长领导下,公司
下设公司合规风控委
员会进行中观管理
。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
召开例会

听取
监察稽核部
、风险
控制部汇报公司合规
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并作出相应
反馈和指示




第三层
为合规风控
职能机构层:公司

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

采用双线独
立运作模式
。公司
设立
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
作为
公司合规风控管理
的职能部门,开展
合规管理和
风险
控制的具体
工作




第四层

具体操作层:
公司
各业
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具体合规风控管理职
责的执行和操作,对本部门
合规风控管理的有效性承担
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
内容
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
)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
业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
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
)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销售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



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内部控制等。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
易业
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研究部门
为公司基金投
资运作
(包括投
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投资对象以及为公司的业务发展等)
提供全方位
的支持;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根据各项研究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需要,
明确岗位分工及职责,并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
业务交流、沟通制度,保持通畅的渠道,确
保研究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
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

资决策业务
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
资限制等要求;
建立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
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
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
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风险控制部
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
职业
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
基金交易
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
集中
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
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
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
对投资指令的合法合规及完整进行审核;
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
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
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
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2
)基金销售业务控制:
公司按照
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完善的基金销售制度,诚信、合
法、有效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销售业务前台的
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相互分离,销售业务后台的信息处理和资金处理岗
位相




分离、互相制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建立科学的销售决
策机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销售业务的性质,对基金销售业务执行流程进
行控制
;制定并完善了基金业务规则、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资金清算流
程、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和发放的控制;建立严格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记录
和报告制度;建
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3

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
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
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4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
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
的设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
子化;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
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
信息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
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
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
统安全运行。



5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
计岗位工作手册,并
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6

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
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7

其他
内部
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
制包括对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
机构等
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
21

12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

3
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
有研
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
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
保险、
企业年金基金、
QF
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

截至
20
21

12

,中国工商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

1288
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

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80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
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
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
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年至今共十



利通过评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
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
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
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
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
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
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
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
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
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
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
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
业务
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
和特别情
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
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
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
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
订承诺书,使



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
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
险隐患。




6
)数据安全
控制。我们通过
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
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
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
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
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
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
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
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
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
和工作流程
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
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
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
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
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

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诺安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1

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
20



邮政编码:
518048


电话:
0755
-
83026603

0755
-
8
3026620


传真:
0755
-
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官网、微信公众号、
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
本基

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

www.lionfund.com.cn


2
.
基金代销
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
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
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
代表
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
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客户服务
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外
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
人:
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bank.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深南东路
5
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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