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 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智能”) 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控股一级子公司已形成和未来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 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能有效优化鼎力智能的资金情况,有利于业 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鼎力智能办理上述应收 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 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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