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20:52:27 中财网
原标题: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5136
证券简称:
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
2022
-
00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丽
仁”)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

限售流通股
31,367,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0
%
;丽仁的
一致行动人
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持有公司

限售流
通股
13,185,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28
%
。丽仁

丽秀
合计持有公司

限售流通股
44
,
553,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丽仁


一致行动人丽秀

通过大宗交
易和
/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9
6
%


不超过
11,889,3
00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采取集中
竞价方式的

自本公告
披露
之日起
1
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
自本公告
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在任意连续
90

内,
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丽



一致行动人丽秀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丽仁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31,367,739

7.80%

IPO前取得:
31,367,739股

丽秀

5%以下股东

13,185,984

3.28%

IPO前取得:
13,185,98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丽仁

31,367,739

7.80%

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丽秀

13,185,984

3.28%

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44,553,723

11.08%







股东丽仁


一致行动人丽秀
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丽秀

不超过:
8,040,600


不超过:
2.0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8,040,6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8,040,600股

2022/2/18~
2022/8/1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股份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丽仁

不超过:
3,848,700


不超过:
0.96%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848,7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848,700股



2022/2/18~
2022/8/1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股份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备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期
间为
2022年
1月
26日至
2022年
7月
25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丽秀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发行人上市
后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

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

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
场情况拟定。



5

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6

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
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
丽仁


一致行动人丽秀
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

丽仁


一致行动人丽秀
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
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上述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丽仁


一致行动人丽秀将
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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