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减持及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减持 及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主动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 稀释导致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工大资产公 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6397万股(占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比例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2021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南工大资产公司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完成,合计减持1,0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8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1,212股,共募集资金10,300.00万元。本次发 行的新股已于2022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19,520,812股增加至122,642,024股,南工大资产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2年1月2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出具的《关于持 有久吾高科股份比例因减持及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 20日,因主动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南工大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较本次变动前累计变动超过1%,现将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内17幢5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1月20日 股票简称 久吾高科 股票代码 300631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少股数(万股) 减少比例 A股 108.63 0.9089% A股 0 0.1367%(被动稀释) 合 计 108.63 1.045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2021 年10月20日)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2022年 1月20日)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50.40 6.2784 641.77 5.23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40 6.2784 641.77 5.23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南工大资产公司委托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计划在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6,397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 调整。 本次持股变动中,南工大资产公司因实施上述减持计划持股 数量减少1,086,300股,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南工大资产公司出具的《关于持有久吾高科股份比例因减持及被动稀释 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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