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A :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万联证券为销售机构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9:36:34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A :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万联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万联证券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万联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
2022年
1月
21日起增加万联证券
为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275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75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
2021年
12月
3日至
2022年
1月
2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
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地广场
E栋
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吕祥崟
联系电话:020-38286692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传真:020-38286588
网址:www.wlzq.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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