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21:42:11 中财网
原标题:朗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YUE QI CAPITAL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新科技”)持股5%
以上股东YUE QI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YUE QI”)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144,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47%(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下同),现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754,6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YUE QI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YUE QI CAPITAL LIMITED

150,144,840

14.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朗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朗
新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0,754,6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自朗新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本单位所
持有的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
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


3、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本单位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
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时,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朗新科技,并由朗新科技
及时予以公告,自朗新科技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股份;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票
所得归朗新科技所有,同时本单位所持有的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自动延长1年。



4、本单位保证将严格履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
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违反承诺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朗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
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YUE QI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
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
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YUE QI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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