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A :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4:50:52 中财网
原标题: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A :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
人同意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上银中证 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股)网下申购。采纳股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银
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采纳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31元/股,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采纳股份于 2022年 1月 19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上银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
2196 110480.7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
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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