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A :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5:15:59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A :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
022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一月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根据
20
20

12

29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
20
]
3713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21

3

3
日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




本公司


)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

基金的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
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
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2

1

1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1

9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
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绪言
................................
................................
................................
................................
..........
1

释义
................................
................................
................................
................................
..........
2

基金管理人
................................
................................
................................
..............................
6

基金托管人
................................
................................
................................
...........................
14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基金的募集
................................
................................
................................
...........................
65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70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71

基金的投资
................................
................................
................................
...........................
82

基金的业绩
................................
................................
................................
...........................
93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95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
................................
................................
...................
96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102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104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6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7
十七
侧袋机制
................................
................................
................................
.........................
113
十八
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115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23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25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9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55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57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59
二十五
备查文件
................................
................................
................................
.....................
160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
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与格式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在中
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或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
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具体以公司公
告为准)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
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2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3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
4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9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
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
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沪港通


)和深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深港通





60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
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61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62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
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17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

11

18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178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
-
888
-
0001
,(
021

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

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1

7
月至
2016

11
月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
营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6

12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
2009

5
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
队负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Anthony
Fasso
先生:董事,学士,
1984
年加入
BankersTrust

1995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
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
年至
2001
年担任
iRegent Group Limited
营销经理(香港),
2001
年至
2003
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
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
年至
2004
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
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
年至
2010
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
香港),
2010
年至
2018
年担任
AMPCapital
国际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
2019
年至今担任柏瑞



投资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
公司,
1992

4
月至
1996

12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1997

1
月至
2001

7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2001

7
月至
2010

2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暨总经理。

2010

2
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

7
月至
2011

9
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
2007
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
2015
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Co.
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Asia

港办事处,
2010
年至
2013
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董事。

2002
年至今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经理、执行董事,
2006
年至今同时担任新
加坡上市公司
TIHLimited
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83
年至
2015
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
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1989

12
月至
1991

6

期间兼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

2015

3
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8
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

2019
年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
、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

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
年起担任柏
瑞投资
财务部门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3

12
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
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
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
监事,硕士,
2000
-
2001
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
-
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
基金经理助理。

2009

6
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0

10
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

1
月至
2020

2
月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

5
月起任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沪深
3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15

2
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5

5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
18

3
月至
2018

11
月任
华泰柏瑞锦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

3
月至
2018

10
月任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

4
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8

10
月起任
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
经理。

2018

12
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理。

2019

7
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

9


2021

4

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2


2021

4

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9
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5
月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
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的基金经理。

2021

7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
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8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
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2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周俊梁
先生:
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
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

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

7
月至
2011

9
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
2000
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
2001
-
2004
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
2001
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
开发经理,
2001
-
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
2004
-
2
008

5
月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
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
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
月任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


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
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华
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
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
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本科
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
-
2008.12
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
2012.8
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

8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3

10
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4

2
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
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
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
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
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一部总监


2020

2
月起任
华泰
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20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
督察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
MBP
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19

4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
督察长




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1

9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童辉
先生:
首席信息官

硕士。

1997
-
1998
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
2004
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

4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
首席信息官兼
信息技术

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沈雪峰女士,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
8
年证券基金
行业
从业经验。曾任安徽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股票自营部投资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华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泰柏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0

6
月起任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8

起任
华泰
柏瑞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9

起任华泰柏瑞优势领航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起任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理。



5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
沈雪峰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慧先生;投资一部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
刘万方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
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
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
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
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
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
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
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
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
防范的目的;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
会,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
其具有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
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
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
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
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
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
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
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
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
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4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
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3
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20

6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80,318.26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4.90%
,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
12.49%




2002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
金托管部;
2005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96
人。

2002

11
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
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
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
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
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
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
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
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2018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
升”金点子方案二
等奖;
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
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
金报》“
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6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
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
月荣获
2019
东方财富风
云榜“
2019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

6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
公募基金托管
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21

1
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1
月荣获
2020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20
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

奖项。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

9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
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
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10
月至
2013

12
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
2013

12
月至
2016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至
2017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4
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
毕业,高级经济师,具有基金托管
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999

7
月加入本行,历任本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
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
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
20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9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922
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
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
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
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环节。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
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调用资料,须经总经理
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
登记。




4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
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
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
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1
、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1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17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
021

38784638


传真:(
021

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
400
-
888
-
0001
,(
021

38784638


公司网址:
www.huatai
-
pb.com


2
、代销机构



1

A
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



1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杨俊


电话:
021
-
38663866


客服电话:
95382


公司网址:
www.hkbea.com.cn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
010 68098778


传真:
010 68560312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址:
www.cebbank.com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传真:无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公司网址:
www.cgbchina.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
010

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
025
-
58587036


传真:
025
-
58588720


客服电话:
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印萍萍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谷澍



传真:(
010

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电话:(
021

50979384


传真:(
021

58585432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电话:
0512
-
69868389


客服电话:
96067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
029
-
88992881


传真:
029
-
88992475


客服电话:
400
-
869
-
6779


公司网址:
www.xacbank.com


公司网址:
www.xacbank.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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