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完成减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达1%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 码: 600641 证券简称: 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 临 2022 - 003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持股 5% 以上 股东 提前完成减持计划 暨 权益变动达 1% 的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万业企业”)第三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67,717,3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07%。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自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起 始日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 已 提前 完 成。大基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9,158,526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 .0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 减持 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累计 权益 变动比例 达 公司总股本 1% 的变动情况 : 信息披露义 务人 大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6.07 % 减少至 5.07 % 。 2022 年 1 月 2 0 日,公司收到大基金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 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大基金减持计划 已 完成,累计 权益变动达公司目前总股本 1% ,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67,717,336 7.07% 协议转让取得:56,431,113股 其他方式取得:11,286,223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实施完 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式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完成 情况 当前持股 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 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19,158,526 2% 2021/9/27~ 2022/1/20 集中竞 价交易 24.52- 29.65 521,505,895.09 已完成 48,558,810 5.07%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 是 □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 未实施 √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 未达到 √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大基金提前完成减持计划。 三、 大基金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公司总股本1%的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信息 名称 / 姓名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 2 年 1 月 20 日 权益变动 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 股数 (股) 减持 比 例( % ) 集中竞价 202 2 年 1 月 6 日 - 202 2 年 1 月 20 日 人民币普通股 9,579,242 1.00 合 计 - - 9,579,242 1.00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 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大基金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国家集成 合计持有股份 58,138,052 6.07 48,558,810 5.07 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58,138,052 6.07 48,558,810 5.07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 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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