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 天朗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天朗叁号 ” ) 持有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400 , 000 ,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73% 。 天朗 叁号 本次质押公司股份 400 , 000 ,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数的 100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3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 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以下 简称“上海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26 , 58 2, 883 股,占其合 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0% 。 . 2021 年 11 月 15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1 )津 02 破 50 号 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后,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6 ,582,883 股,天朗 叁号及上海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将为 46.04%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 公司 收 到天朗 叁号 函告,获悉其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向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 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限售股 (如是,注明限 售类型) 是否补充 质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天朗 叁号 否 400 , 0 0 0 , 000 否 否 2 022 年 1 月 1 1 日 2 024 年 3 月 1 1 日 北方国际 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 100% 11.73% 补充流 动资金 (二 )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 、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 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朗 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 数量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 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 中冻结股份 数量 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天朗 叁号 400,000,000 11.73% 0 400,000,000 100% 11.73% 0 0 0 0 上海 沅乙 26,582,883 0.78% 26,582,883 26,582,883 100% 0.78% 0 0 0 0 合计 4 26 , 582 , 883 12.50% 26,582,883 4 26 , 582 , 883 100% 12.50% 0 0 0 0 注: 1 、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 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 2021 年 11 月 15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1 )津 02 破 50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 100 )。 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后,天朗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沅乙、张坤宇先生、天津天朗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6,582,883 股,天朗叁号及上海 沅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将为 46.04% 。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2 年 1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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