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02:59:09 中财网
原标题:福能东方: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2-00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计划继续减持
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厦门镒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镒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
2021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绍绪投资”)、厦门镒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镒航
投资”)、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邦
天合”)、厦门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元投资”)、厦
门镒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镒源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进
行了预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出具
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20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间,绍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
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福能东方股份,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股)

1

绍绪投资

集中竞价

2021-08-06

6.695

23,000

2021-09-09

7.374

250,000

2022-01-14

6.066

390,000

2022-01-17

6.155

1,260,080

2022-01-20

6.014

32,000

2

慧邦天合

2021-08-16

10.438

190,000

3

昭元投资

2021-08-10

8.196

150,000

2021-08-11

8.551

150,000

2021-08-13

9.000

50,000

2021-08-16

10.392

750,000



合计

3,245,080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绍绪投资

持有股份

19,083,428

2.5974%

17,128,348

2.331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50,056

1.5584%

9,494,976

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3,372

1.0389%

7,633,372

1.0389%

慧邦天合

持有股份

2,168,571

0.2952%

1,978,571

0.269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1,142

0.1771%

1,111,142

0.15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7,429

0.1181%

867,429

0.1181%

昭元投资

持有股份

6,505,714

0.8855%

5,405,714

0.735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3,428

0.5313%

2,803,428

0.38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02,286

0.3542%

2,602,286

0.3542%





镒航投资

持有股份

8,674,285

1.1806%

8,674,285

1.180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4,571

0.7084%

5,204,571

0.7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69,714

0.4722%

3,469,714

0.4722%





镒源投资

持有股份

6,939,428

0.9445%

6,939,428

0.944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63,656

0.5667%

4,163,656

0.56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5,772

0.3778%

2,775,772

0.3778%

合计

43,371,426

5.9032%

40,126,346

5.4614%



注:镒航投资、镒源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绍绪投资

17,128,348

2.3313%

2

镒航投资

8,674,285

1.1806%

3

慧邦天合

1,978,571

0.2693%

4

昭元投资

5,405,714

0.7357%

5

镒源投资

6,939,428

0.9445%

合计持股数

40,126,346

5.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



2.股份来源:公司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3.减持原因:基金投资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相关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5.00
元/股。


7.减持股份数:拟合计减持不超过 22,777,77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数
的3.10%。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福能东方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
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本次减持事项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于公司2020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超业精密”)88%股权的有关交易中作出如下业绩承诺及股份锁定期的
约定:

1.业绩承诺

(1)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超业精密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2019年度不低于6,6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7,900万元,2021年度不低于9,500
万元。


(2)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包括有条件通过及无条件通过)的,则业绩承诺期顺
延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其中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与本协议约定一致,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700万元。


2.股份锁定期

在业绩承诺期顺延的情况下,除下述约定的情形外,交易对方不得以任何形
式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福能东方全部股份,交易对方保证标的股份优先用
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承诺,不得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
来质押标的股份时,应当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约定标的股份具有潜在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
人作出明确约定。


(1)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
昭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
30%:(a)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届满12个月;(b)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一年
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告》;(c)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年
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2)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
昭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
3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
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二年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
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3)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
昭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
2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
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
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4)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
昭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
2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四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
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各个承诺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
行完毕各个承诺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3.业绩承诺实现及解禁情况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0年2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会审核通过,故业绩承诺期顺延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的60%已解禁(具体详见公司
2021年6月7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
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不是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及继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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