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03:33:19 中财网
原标题:富瀚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云南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
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持本公司股份12,252,9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0.19%)的股
东云南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瀚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13,094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2021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朗瀚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自2021年11月4日至
2021年12月23日,朗瀚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股份
2,757,2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朗瀚公司

集中竞价

2021年11月4日-

2021年12月23日

179.43

352,700

0.29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2日
-2021年12月23日

126.62

2,404,500

2

合计

2,757,200

2.29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朗瀚公司自2021年 5 月 28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
比例为3.36%。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朗瀚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2,252,911

10.19

9,495,711

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52,911

10.19

9,495,711

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本增加,截至 2022年 1 月 21 日,公司最新总股
本为 120,229,843 股。


注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朗瀚公司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减持的
本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50%和100%,减


持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
而定。若减持本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本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朗瀚公司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朗瀚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
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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