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制造 :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03:10:30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制造 :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logo1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
2
2


1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交银施
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
金经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39号文核准募
集,并经2018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交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
会于2018年3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

业绩比较
基准


值方法
及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本基金经2021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89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
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22年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交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同意在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
中增加港股通
标的股票,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
、估值方法
等内容,
并调整
基金赎回
费率、
增加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增加侧
袋机制相关表述
以及修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
等事项,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
以及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交易
对手或债券发行人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

产支持证券
的特定风险

投资
股指期货
的特定风险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


投资
科创
板股票
的特定风险

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依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
基金合同的风险;
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
期。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
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基金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
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
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
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
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22年1 月24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
他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
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6
二、释义
................................
............................
7
三、基金管理人
................................
.....................
13
四、基金托管人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64
七、基金的存续
................................
.....................
6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67
九、基金的转换
................................
.....................
84
十、基金的投资
................................
.....................
9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11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1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2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2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2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26
十七、侧袋机制
................................
....................
133
十八、风险揭示
................................
....................
13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48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6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8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8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89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90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变更注册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变更注册
。基金
合同是约
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
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或
本基金管理人:指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先进
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发售公告: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运作办法》变
更为混合

基金
前的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
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
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
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
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0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
1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2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
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
投资者


24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销售
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
过户业务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根据
2021

12

21
日至
2022

1

20
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


范围

修改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所修订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
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指《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日:指公历日


36
、月:指公历月


3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
务申请的工作日


3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9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该工作日
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


40

开放
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认购:指在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
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的条件要求申请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5
、场内:指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6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


47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


48
、基金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
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有
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基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行为,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1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
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2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
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54
、元:指人民币元



55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股指期货
合约、
银行存款
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0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在香港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1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2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3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6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
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6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7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8

规定媒介


符合
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69
、《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7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
/
期货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
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内控案防办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
行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务总
裁、亚太区行政总裁,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
务拓展总监。


章骏翔先生,董事,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
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
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
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
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
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
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
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
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交银金
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
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曾葆泠女士,监事,学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合规主管。

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科助理,骏利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
司高级合规分析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
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
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
兼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
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
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
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
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
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
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
副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
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鹏先生

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
8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

2014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
业分析师,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05

29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05

27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2
1

2

1
日至今)
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任相栋先生,2015年1月21日至2018年6月22日任本基金经理。


王少成先生,2013年3月21日至2015年8月14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科兵先生,2012年3月13日至2013年4月2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义志先生,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8月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
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2年1
月24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
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
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
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
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
力打造

伴你成长


服务
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
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
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
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
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

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
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

最佳托
管银行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称号;
2013
年至
2017

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

托管银行优秀奖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


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

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
公募基金
20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
天玑奖


称号;
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
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
服务团队
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
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

9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共
654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
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
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
188

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
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
定额投资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

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
其他
场外
销售机构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除
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其他
场外
销售机构:



1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
.ccb.com




2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

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

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
:96523


网址:
www.hzbank.com.cn



3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
com.cn



4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人代表:谢永林


电话:
0755
-
22166574


传真:
0755
-
82080406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
95511
-
3

95501


网址:
bank.pingan.com



5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传真:(
010

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6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

63586210


传真:(
021

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7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
611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89936330


传真:(
010

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9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68475888


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0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11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12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13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14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22866254


传真:(
0769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5
)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

52909128


传真:(
0512

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16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
025

58587018


传真:(
025

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
bchina.cn



17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18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
cn



19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

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20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
cn.com



21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60838888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2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
0755

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23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
0431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24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39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5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

87383623


传真:(
0591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
www.hfzq.com.
cn



26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

63325888


传真:(
021

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7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

68546765


传真:(
010

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
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28
)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5618


网址:
www.e5618.com



29
)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

68761616


传真:(
021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3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1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32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9
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33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
0371
-
6909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77


网址:
https://www.ccnew.com



34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
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5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

4979037


传真:(
0471

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4960762
,(
021

68405273


网址:
www.cnht.com.cn



36
)名称: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
0755

82492193


传真:(
0755

82492962


联系人:胡子豪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7
)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

68634518


传真:(
021

6886568
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551


网址:
www.xcsc.com



38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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