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0:47:26 中财网

原标题: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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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目录............................................................................................................................2


释义............................................................................................................................4
一、一般释义
........................................................................................................4
二、专业释义
........................................................................................................6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1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57
五、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67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73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7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7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8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82
四、募集资金投向...............................................................................................8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8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85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86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87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8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91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9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
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10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
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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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103


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105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0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10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10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10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07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108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09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因素.....................................................................................................................109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117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118

第七节其他事项
.....................................................................................................120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2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2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4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42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14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14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45
七、发行人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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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孚能科技/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
指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孚能有限指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YU WANG、
YU WANG(王瑀)

YU WANG(王瑀),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Keith指
Keith D. Kepler,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孚能欧洲指
Farasis Energy Europe GmbH
香港孚能指
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
美国孚能指
Farasis Energy, Inc.,持有香港孚能
100%股权
深圳安晏指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杭兴源指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兰溪新润指
兰溪宏鹰新润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
“兰溪新
润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西立达指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孚创指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立达指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重庆江河汇指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博创指赣州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孚济指赣州孚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精创指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孚能实业指孚能实业(赣州)有限公司
孚能美国指
Farasis Energy USA, Inc.
北京京能指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汽新能源指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集团/北汽指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戴姆勒指
Daimler AG
戴姆勒投资指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指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长城集团/长城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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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广汽指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集团/江铃指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长安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一汽指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集团
/东风指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锐镁指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松下指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LGC指
LG化学株式会社
SDI指三星
SDI株式会社
SKI指
SK Innovation Co., Ltd.
AESC指
Automotive Energy Supply Corporation
宁德时代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指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力神指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锂电指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卡耐指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欣旺达指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证券交易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交通运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环保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能源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税务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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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募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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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指《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A股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的普通
股股票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指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1-9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9

30日
报告期末指
2021年
9月
30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东吴证券
/保荐人
/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
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

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GII指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
EVTank指
EVTank研究机构
EVSales指
EVSales研究机构
Marklines指
Marklines研究机构
EV Volumes指
EV Volumes研究机构
SMM指上海有色网
CNKI指中国知网
乘联会指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中汽协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SNE Research指
SNE Research研究机构

二、专业释义

锂离子电池指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
进行工作
动力电池/锂离子动力电

指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
动力电池系统指动力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池包
三元材料/三元正极材料
/
三元体系

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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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包动力电池指以铝塑膜封装的锂离子动力电池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指以三元材料为正极、以铝塑膜封装的锂离子动力电池
NCM/镍钴锰酸锂指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Mnz)O2,x+y+z=1
NCA/镍钴铝酸锂指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Alz)O2,x+y+z=1
BMS指电池管理系统
PHEV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Wh指瓦时,电功的单位
kWh指千瓦时、度,电功的单位,1kWh=1,000Wh
MWh指电功的单位,1MWh=1,000kWh
GWh指电功的单位,1GWh=1,000MWh
能量密度指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电池所具有的能量
比容量指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
压实密度指
极片在一定条件下辊压处理之后,电极表面涂层单位体积中能填充的材
料质量
倍率指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
mAh/g指毫安时/克,比容量的单位
g/cm3指克/立方厘米,压实密度的单位
Wh/kg指瓦时/千克,质量能量密度的单位
V指电压的基本单位
Ah指安时,电池容量单位
C指倍率的单位,充电电流
2C代表
1/2小时充满电所需电流大小
℃指摄氏度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
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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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arasis Energy(Gan Zhou)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9年5月31日
上市时间
2020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
107,066.9685万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孚能科技
股票代码
688567
法定代表人
YU WANG(王瑀)
董事会秘书张峰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
电话
0797-7329849
传真
0797-8309512
网址
www.farasis.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
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
POWER IC、
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
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
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
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
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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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份限售数量(股)
1香港孚能境外法人
242,874,025 22.68% 242,874,025
2深圳安晏其他
183,169,650 17.11% -
3上杭兴源其他
59,848,937 5.59% -
4兰溪新润其他
34,671,888 3.24% -
5戴姆勒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20,091 3.00% -
6重庆江河汇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00,000 2.00% -
7江西立达其他
20,674,487 1.93% -
8无锡云晖其他
19,113,514 1.79% -
9赣州孚创其他
17,130,715 1.60% 17,130,715
10北京立达其他
14,782,444 1.38% -

(二)主要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
22.68%股份,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YU WANG(王瑀)及
Keith共同通过香港孚能、赣州博创、赣州精
创、赣州孚济和赣州孚创控制公司
24.52%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香港孚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6年
7月
18日
授权股本
1股
已发行股本
1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
地址
17/F WINSAN TOWER 98 THOMSON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东构成美国孚能持股
100%
经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香港孚能无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YU WANG(王瑀)先生,1961年
5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美
国永久居留权。Instituto Superior Tecnico, Universidade de Lisboa博士,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博士后。

1997年
1月至
2000年
7月,担任
NEC Moli
Energy (Canada) Ltd.研发科学家;2000年
8月至
2002年
2月,担任
PolyS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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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ion研发部总监、电芯总设计师;2002年
3月至
2019年
6月,担任美
国孚能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9年
12月至
2019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长
兼总裁;2019年
5月至
2020年
12月,担任孚能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董事长。



Keith先生,1967年
10月出生,美国国籍。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Chapel
Hill学士,
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硕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博士。

1996年
6月至
1998年
12月,担任美国阿贡国家实验
室科学家;1999年
1月至
2001年
12月,担任
PolyStor Corporation的研发高级
总监及科学家;2002年
2月至
2019年
6月,担任美国孚能首席技术官;
2009

12月至
2013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
2019年
7月至今,担任孚能美国
董事及首席技术官;2017年
12月至
2019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
2019年
5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董事;2019年
8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副总经理兼研
究院院长。



2、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东为深圳安晏,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深圳安晏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
11月
15日
注册资本
551,01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
营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4
股东构成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关系
深圳安晏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直接持有孚能科技
17.11%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深圳安晏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身份
1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0.00 0.0018%普通合伙人
2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3,436.11 13.3275%有限合伙人
3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77,563.89 86.6706%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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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身份
合计
551,010.00
100.00%
-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
制造业”中的子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
大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公司属于节能环保领域
动力电池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发改委承担,发改委主要负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
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工信部及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工信部主
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
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
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设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
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是专注动力电池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
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是: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
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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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
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作为中国化学与物
理电源行业协会下属的国家二级分会,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唯一专注应用领域
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立足于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
旨在为动力电池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搭建高端沟通交流平台,收集行业代
表性意见,承接相关部委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动力电池及产业链相关政策
的制定提供建议和参考,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在产、学、研、用等方
面的合作,推进动力电池相关技术的提升,实现动力电池产业链良性发展,从
而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进步。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锂
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性文件,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高效发展,具体法律法规
和政策见下表:

主要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2021年汽车
标准化工作要

工信部
2021年
6月
加快战略性新兴领域汽车标准研制,持续完善传统汽
车与基础领域标准以及开展绿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相
关标准研究。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工作重点主
要包括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聚焦燃料电池电动汽
车使用环节、支撑换电模式创新发展以及支撑电动汽
车绿色发展等。

2021年能源
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1年
4月
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
能电网建设,推动城镇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
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
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

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经济
体系的指导意

国务院
2021年
2月
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
港口和机场服务大巴、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
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要加强新能源
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提振大宗
消费重点消费
促进释放农村
消费潜力若干
措施的通知
商务部等
12部

2021年
1月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
加号牌指标投放。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
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
电服务费。

进一步完善新
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科技
部、发展改革委
2020年
12月
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础上退

2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
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
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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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1年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
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
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国务院
2020年
11月

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千
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
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
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关于推动交通
运输领域新型
基础设施建设
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
2020年
8月
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
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修改
《新能源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规
定》的决定
工信部
2020年
7月
删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


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的时间由
12个月
改为
24个月;删去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
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去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
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管理规定》
的条款。

关于修改《乘
用车企业平均
燃料消耗量与
新能源汽车积
分并行管理办
法》的决定
工信部、财政
部、商务部、海
关总署、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

2020年
6月
决定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明确了
2021
年-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4%、
16%、18%。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
惠,并修改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

关于完善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
部、科技部、发
改委
2020年
4月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年底。平缓
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
2020-2022年补贴标准
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
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
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
标总体稳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
30
万元以下(含
30万元),为鼓励
“换电”新型商业模式
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
规定。

关于有序推动
工业通信业企
业复工复产的
指导意见
工信部
2020年
2月
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
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
5G、
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
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工信部
2019年
12月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2025
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千瓦时
/百公
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
耗至
2.0升/百公里。

关于加快发展
流通促进商业
消费的意见
国务院
2019年
8月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
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
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对十三届全国
人大二次会议

7936号建
议的答复
工信部
2019年
8月
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
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
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
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
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综合分析研
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
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
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
退出时间表。

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
工信部
2019年
7月
修改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2021年度、2022年
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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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能源汽车
积分并行管理
办法(修正案
征求意见稿)
16%、18%;完善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
积分灵活性措施。

关于开展新能
源汽车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的
通知
工信部
2019年
6月
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
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
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
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

财政部、工信
部、科技部、发
改委
2019年
3月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优化
技术指标,坚持
“扶优扶强”;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
释放压力;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营造公平
环境,促进消费使用;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锂离子电池行
业规范条件
(2018年本)
工信部
2019年
1月
该规范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及项目设
立相关要求,建立了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
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
任、监督和管理等相关行业规范。

汽车产业投资
管理规定
发改委
2018年
12月
加强汽车产业投资方向引导,优化燃油汽车和新能源
汽车产能布局,明确产业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
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
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明确对投资主体、技术
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加强关键零部件等投资
项目管理,明确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燃料电池、
车身总成、专用汽车和挂车等投资项目的条件。

提升新能源汽
车充电保障能
力行动计划
发改委、能源
局、工信部、财
政部
2018年
11月
力争用
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供充电设
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
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
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环境和产业格局作为行动计划目标。

关于节能新能
源车船享受车
船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
财政部
2018年
7月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
(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
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对其不征车船税。

关于印发坚决
打好工业和通
信业污染防治
攻坚战三年行
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
2018年
7月
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200
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
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
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
域达到
80%。

关于组织开展
新能源汽车动
力蓄电池回收
利用试点工作
的通知
工信部、科技
部、环保部、交
通运输部、商务
部、质检总局、
能源局
2018年
3月
经过七部门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
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议,确定
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
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
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2018年能源
工作指导意见
能源局
2018年
2月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
建成充电桩
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0万个,私人
充电桩
50万个。

关于调整完善
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
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
部、工信部、发
改委
2018年
2月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
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电动汽车用锂
离子动力蓄电
池安全要求
工信部
2018年
1月
作为国内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
强制标准,其范围涵盖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
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方法与安全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
力蓄电池回收
工信部、科技
部、环保部、交
2018年
1月
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
发展。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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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管理暂行
办法
通运输部、商务
部、质检总局、
能源局
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
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
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
相关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
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
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关于免征新能
源汽车车辆购
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
局、工信部、科
技部
2017年
12月

2018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对购置的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
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车型目录》(以下简称
“《目录》
”)实施管理。

2017

12月
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
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
与新能源汽车
积分并行管理
办法
工信部、财政
部、商务部、海
关总署、质检总

2017年
9月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
3万辆
以上的,从
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要求,其中:
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0%、12%。

关于印发《汽
车产业中长期
发展规划》的
通知
工信部、发改
委、科技部
2017年
4月
提出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加速跨
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
现由大到强发展。到
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

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
300瓦时/公
斤以上。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
上。

关于印发《促
进汽车动力电
池产业发展行
动方案》的通

工信部、发改
委、科技部、财
政部
2017年
2月
提出分三个阶段推进我国动力电池发展:2018年,提
升现有产品性价比,保障高品质电池供应;2020年,
基于现有技术改进的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实现大
规模应用;2025年,采用新化学原理的新体系电池力
争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

新能源汽车生
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定
工信部
2017年
1月
对原有的准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企业准入
条件,提高了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完善了监督检查
机制,强化了各方的法律责任。

关于加快推进
再生资源产业
发展的指导意

工信部、商务
部、科技部
2016年
12月
明确指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
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这也是国家首次针对动力电池回
收所进行的试点工作。

关于印发
“十
三五
”国家战
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的通

国务院
2016年
11月
对“十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
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提出推动新能
源汽车产业快速壮大,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
池产业链。

关于调整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
部、工信部、发
改委
2016年
12月
调整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成为补贴高低的调
整系数;提高并动态调整推荐车型目录门槛;规定地
方政府的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
50%;补
贴方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非个人用户购买新
能源汽车在申请补贴前有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
3万公
里的要求等。

电动汽车动力
蓄电池回收利
用技术政策
(2015年版)
发改委、工信
部、环保部、商
务部、质检总局
2016年
1月
加强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
和规范,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明确建
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建立可追溯体系,鼓励进行废
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指导相关企业建立上下游企业
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防止行业无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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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发展
指南

2015-2020
年)
发改委、能源
局、工信部、住
建部
2015年
10月

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万座,
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万辆电
动汽车充电需求。

新建纯电动乘
用车企业管理
规定
发改委、工信部
2015年
7月
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
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新建企业投
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
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新建
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
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2015年
5月
提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发展领域,要求继
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形成从关键零
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
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关于完善城市
公交车成品油
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的
通知
财政部、工信
部、交通运输部
2015年
5月
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
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从
2015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
整。

关于
2016-2020年
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支
持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
部、工信部、发
改委
2015年
4月

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
策。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
制,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
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交通运输部关
于加快推进新
能源汽车在交
通运输行业推
广应用的实施
意见
交通运输部
2015年
3月

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
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
的总量达到
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
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行业概况、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概况

(1)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公认的发展趋势
①降低汽车行业石油消耗,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路径
石油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石油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全球变暖更是全球
社会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根据《
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截至
2020年底,
全球石油储量为
1.73万亿桶。从产生量看,以
2020年的储产比,全球石油还
可以现有的水平生产
50年余年。从消费量看
2020年全球石油消费量因新冠疫
情的影响减少
900万桶/日,仅中国是全球唯一的石油消费增长的国家(
22万桶
/天)。同时,汽车行业是全球石油消耗量最大的行业之一,汽车对石油的需求

2,000万桶/日,占石油消耗量的
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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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长期来看,为了降低汽车行业石油的消耗量、改善全球能源结构、
减少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汽车的电动化是必然趋势。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
的《世界能源展望
2019》,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有效的减少汽车行业对石油的
需求,预计到
2040年,全球近半数轿车都会是电动车。



②各国政府政策驱动行业快速发展,各大车企电动化战略加速
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亟待解决,各
国政府均提出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纷纷加快在充电等配套设施上的投资。全
球各大汽车企业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并推出正向开发的电动化汽车平台。

在政策驱动、新能源汽车用户体验不断增强、成本不断降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日益完善下,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以及消费者接纳程度不断
提升。



③汽车产业“新四化”发展下,电动化是最佳基础平台
当前,“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
”为核心的“汽车行业新四化”

正重塑汽车产业新格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汽
车向高级智能移动终端演变。电动化则是适配车联网、无人驾驶等技术的最佳
基础载体。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进入从导入期到成长期的关键阶段,与汽车产业
“新四化”的转型升级相叠加,将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变革的发生。



④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我国极具战略意义,是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
我国已在
2018年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原油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

70.9%,远超世界公认的
50%警戒线。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关乎我国能源战
略安全。汽车是我国石油消耗的主要领域,我国乘用车和商用车油耗占社会总
油耗比例已达
42%。相比于石油,我国电力行业自
2011年起便已赶超美国在发
电量和装机量上位居世界榜首。因此,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对我国能源安全
极具战略意义。


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来看,汽车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
业,对
GDP和就业产生巨大的带动作用。但由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晚,传
统汽车工业所需的核心技术能力仍较为落后。同时,受到国际、国内形势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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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化影响,传统汽车产业受到一定的冲击,
2018年我国全年汽车销量自
1990
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然而,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依然保持正向高速增长,
2020年产销分别完成
136.6万辆和
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和
10.9%。

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中国汽车产业、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2010年,国务院决定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新能源汽
车作为七大战略产业之一,根据
GGII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自
2015年以来产
销量位居世界第一,保有量占据全球
50%。新能源汽车将成为中国汽车产业弯
道超车的重要领域,对相关产业链起到带动作用,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2)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主流动力选择
锂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
之间来回移动来进行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
和脱嵌。相较于铅酸电池、镍氢电池等其他电池体系,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
度高、工作电压高、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重量轻、
体积小、无污染等优势。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索尼公司、NEC Moli Energy (Canada)
Ltd.先后将不同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产业化后,锂离子电池已广泛应用于消
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等。


锂离子电池经过
20多年的应用发展,以及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大规模
使用,技术趋于成熟,产业配套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不断趋近燃油车,
从而成为新能源汽车主流动力选择。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关键
的核心组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包括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安全
性、使用寿命、充电时间和高低温适应性等;同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成本,
其成本占整车成本的
40%左右。突破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提高
安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缩短充电时间、优化低温性能、降低电池成本等是
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提高渗透率、由政策驱动转为消费驱动的关键因
素。


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增长迅猛。根据
EVTank数据,
202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的出货量达到
294.5GWh,中国锂离子电
池出货量达到
158.5GWh,其中中国市场的消费型锂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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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的出货量分别为
59.8GWh、84.5GWh和
14.2GWh,动力电池的占比已超
过消费型锂电池。


(3)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是新能源乘用车领域主流技术路线之一
动力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不同,可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
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等;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不同,动力电池可分为方形电池、
软包电池和圆柱电池。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长寿
命等重要优势,是动力电池技术路线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尤其在新能源乘用
车领域,终端消费者以及各国政府对汽车的性能要求以及安全性要求极高,采
用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未来将成为主流趋势之一。


动力电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材料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工艺制造能
力以及管理品控能力等。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研发技术壁垒、生产工艺壁垒上
更高。掌握成熟技术、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在全球电动化趋势下,在国内
外主流新能源车企供应链选择中脱颖而出。



2、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三元材料电池技术水平及特点
相比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充电时间、安全性能、电池
寿命、电池成本等问题,都是制约消费者购买力及新能源汽车普及程度的关键
因素。动力电池技术性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对应关系如下:

动力电池性能新能源汽车性能
能量密度能量密度越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越长
功率密度功率密度越高,新能源汽车加速、爬坡性能越好
高低温性能高低温适用范围越广,新能源汽车适用的温度范围越广
循环寿命循环寿命越长,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使用寿命越长
安全性能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决定性因素
倍率性能充电时间越短,整车动力性能越好

因此,动力电池性能直接决定新能源汽车性能,动力电池性能的提升依赖
于技术进步,持续的技术进步驱使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不断
优化、生产成本不断降低、综合性价比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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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2020年
4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年度评估报告
2019》,当前国内量产的磷酸铁锂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已达
190Wh/kg;三元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已达到
280Wh/kg。


提高能量密度的关键在于正极材料。正极材料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性
能。按正极材料划分,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和三元
材料等技术路线。其中,三元材料是指含镍钴锰三种元素或镍钴铝三种元素组
成的正极材料,即镍钴锰酸锂(以下简称
“NCM”)或镍钴铝酸锂(以下简称
“NCA”)。在动力电池领域,经历了由钴酸锂、锰酸锂转向磷酸铁锂、三元材
料为主的发展历程。各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钴酸锂
电池
锰酸锂
电池
磷酸铁锂
电池
三元材料
NCM电池
三元材料
NCA电池
化学式
LiCoO2
LiMn2O4
LiFePO4
Li(NixCoyMnz)O2
Li(NixCoyAlz)O2
结构类型
层状
氧化物
尖晶石橄榄石层状氧化物层状氧化物
电压平台(V)
3.7
3.8
3.2
3.65
3.7
理论比容量
(mAh/g)
274
148
170
273-285
实际比容量
(mAh/g)
135-150
100-120
130-150
155-210
压实密度
(g/cm3)
3.6-4.2
3.2-3.7
2.1-2.6
3.4-3.9
平均能量密度
(Wh/kg)
180-240
100-150
100-200
180-300
循环寿命(次)
500-1,000
500-2,000
>2,000
800-2,000
500-2,000
低温性能好好一般好好
高温性能好差好一般差
安全性差较好好较好较差
主要应用领域
消费型锂电

动力电池、
储能型锂电

动力电池、
储能型锂电

动力电池、储能型锂电池
优势
充放电稳
定、生产工
艺简单
锰资源丰
富、锰价较
低、安全性

安全性好、
成本较低、
循环寿命好
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好、电化学性能稳定、
低温性能好
劣势
钴资源紧
缺、钴价较
高、循环寿
命较差
能量密度
低、循环寿
命较差、相
容性差
能量密度较
低、低温性
能差、产品
一致性差
钴资源紧缺、钴价较高、热稳定性差、生产工
艺复杂

资料来源:CNKI
受限于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瓶颈(尤其是体积能量密度低,导致较难
应用于空间狭小的乘用车),为了实现动力电池高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长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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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以及低配置成本等目标,三元材料已成为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发展主流路
线之一,尤其是在性能要求更高的新能源乘用车和专用车领域。


根据三元材料中镍、钴、锰元素含量的不同,NCM材料又可分为
NCM523、
NCM622、
NCM811等,
NCM523即指该三元材料的化学组成为
Li(Ni0.5Co0.2Mn0.3)O2。NCA则由铝元素替代了锰元素。三元材料的技术优势在
于综合
LiCoO2、LiNiO2、LiMnO2或
LiAlO2三种材料的优点,使得
Ni、Co、
Mn或
Al发挥协同效应。Ni主要作用为提高能量密度;Co主要作用为稳定三
元材料层状结构,提高材料的电子导电性和改善循环性能;
Mn主要作用为降
低成本,改善材料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同的元素配比可以获得不同的电
极特性。不同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指标对比如下:

材料类型理论比容量(
mAh/g)实际比容量(
mAh/g)单体电芯能量密度(
Wh/kg)
NCM523
278
155-170
190-260
NCM622
278
165-180
220-280
NCM811
278
190-210
280-300
NCA
278
190-210
280-300

资料来源:CNKI

综合技术进展、工艺制造等因素,NCM523是当前最广为使用的三元材料。

国内外动力电池企业正加快研发
NCM811或
NCA等高镍正极材料三元动力电
池产品。


高镍三元材料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具有一定的壁垒。从技术角度,随着镍
比例的上升,镍离子与锂离子的混排效应更加明显,需要通过电池材料的整体
配方设计等,解决混排效应带来的循环寿命下降、热稳定性变差等问题;从工
业生产角度,高镍三元材料在前驱体烧结和材料生产环境要求上都极为苛刻,
有效产能释放难度极高,对动力电池生产环节要求也更高。另外,随着镍元素
的提升,正极材料更为活泼,对动力电池安全性影响更大。因此,导入高镍三
元材料对动力电池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工艺制造能力要求更高。


(2)软包电池技术水平及特点
锂离子电池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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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动力电池的组成要素区别不大,核心差异在于圆柱和方形电池主要采用金属
材料作为外壳,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膜作为外壳。由于形状不同,也形成了
圆柱卷绕、方形卷绕和叠片三种制造成型工艺。三种形状动力电池的主要技术
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新型
4680)
壳体铝塑膜钢壳或铝壳钢壳或铝壳
制造工艺叠片或卷绕叠片或卷绕圆柱卷绕
能量密度高中中
成组效率中高低
安全性高中中
生产效率中中高
标准化程度低中高
一致性中中高
充放电倍率高中中
优势
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
重量轻、外形设计灵活
生产工艺成熟、对电芯保护
作用强、成组效率高
生产工艺成熟、生产成本
低、一致性高
劣势
外壳强度低、成本高、制造
工艺要求高
整体重量重、能量密度低、
安全性不足
整体重量重、成组效率低、
能量密度相对较低

资料来源:GGII

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和高安全性能的重要优势,符合动力电池的
技术发展方向。软包动力电池具体技术性能特点如下:

软包动力电池性能具体优势
能量密度高
结构上采用铝塑膜包装,铝塑膜重量轻、空间利用率高,使得电芯能量密度相对
提升
安全性能好发生安全问题时,铝塑膜一般会鼓气裂开,由于机械性能不强,不会爆炸
循环寿命长经测试
100次循环衰减比铝壳少
4%-7%
容量高较同等规格尺寸的钢壳电池容量高
50%,较铝壳电池高
20-30%
重量轻较同等容量的钢壳方形电池轻
40%,较铝壳方形电池轻
20%
内阻小极大的降低电池的自耗电
叠片设计
设计灵活,在特定、异形、狭小空间可以容纳更多电芯,配合客户需求定制,适
配多种车型

资料来源:电池中国

软包电池由于外包装较薄,在出现极端情况时容易被刺穿,因而在电池包
环节需要加入金属防护层给予更多的保护,会带来成组效率不佳、成本提升的
问题。此外,在封装环节较难控制,容易发生鼓胀等问题,使得产品一致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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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研发实力强劲、生产工艺成熟、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的动力电池企
业在解决软包电池一致性问题、提高成组效率、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上极具竞
争优势。


(3)三元软包技术水平及特点
目前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电池包括三元软包、三元方形、三元圆
柱以及磷酸铁锂方形。根据工信部合格证数据,上述四种动力电池
2019年销售
电量合计占比达
97.3%,2020年销售电量占比达到
97.8%。三元软包、三元方
形、三元圆柱以及磷酸铁锂方形的优劣势对比如下:

项目三元软包三元方形三元圆柱磷酸铁锂方形
正极材料三元材料三元材料三元材料磷酸铁锂
壳体铝塑膜钢壳或铝壳钢壳或铝壳钢壳或铝壳
制造工艺软包叠片方形卷绕、叠片圆柱卷绕方形卷绕
平均能量密度
(Wh/kg)
260
240
250
180
工作电压(V)
3.71
3.71
3.65
3.20
循环寿命(次)
2,000
2,000
1,500
3,000
工作温度范围
-30℃至
55℃
-30℃至
55℃
-30℃至
55℃
-20℃至
55℃
低温容量(-20℃
/25℃)
85%
85%
85%
60%
充放电倍率(C)
1C、3C
1C、3C
1C、3C
1C、3C
成组效率
70%
75%
65%
80%
安全性高低低高
制造先进性高中中中
主要应用领域
乘用车为主,部分
专用车
乘用车、专用车乘用车、专用车
客车为主,部分乘
用车、专用车
优势
1、能量密度高;
2、
安全性能好;3、重
量轻,外形及定制
设计灵活;4、内阻

1、成组效率高;
2、
产品一致性高;3、
成本相对较低
1、产品一致性高;
2、生产工艺成熟;
3、电池包成本相对
较低
1、成本低;2、产
品和技术成熟
劣势
1、成组效率待提
升;2、成本高;
3、
产品一致性差,对
制造工艺要求高
外形及定制灵活性
较差
1、成组效率低;
2、
安全性能差;
1、能量密度低;
2、
整体重量重、体积


资料来源:GGII、公开资料搜集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与其他新能源动力电池相比,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和更
好的安全性。在能量密度上,由于三元软包结构上采用铝塑膜封装,材质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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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壳和钢壳;同时,生产工艺上主要采用叠片工艺,使得电池结构更为紧密,
空间利用率大大提高,从而使得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有更高的单体电芯能量密
度。


在安全性上,由于采用软包封装工艺,一旦电池发生热失控,一般会优先
胀气冲破铝塑膜封装,带走大量的热量,使得电池不发生爆炸,从而安全性能
远优于其他类型动力电池。同时,叠片工艺生产的软包电池,内部变形、弯曲
或断裂的概率低,能够提升电池安全性。


(4)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竞争优劣势
①竞争优势
I、能量密度高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相较其他动力电池更高。根据
GGII数据,当前
动力电池行业内量产的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平均电芯能量密度已达
240-250Wh/kg,但同材料体系的三元方形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为
210-230Wh/kg。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单体电芯能量密度比三元方形动力电池平均高
10%-15%。



II、安全性能好

安全性能是动力电池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重要考虑因素。近年来新能源汽
车自燃事故的发生使得政府、消费者都愈发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性。同材料体
系下,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铝塑膜软包封装下,如果发生电池热失控,一般胀
气释放热量;而方形、圆柱电池由于采用硬壳包装,热量过大无法释放时,造
成内部压力较大,则会引起爆炸。另外,采用卷绕生产工艺的方形、圆柱电池,
随着电池使用时间增加,更容易出现电池内部温度不一、应力分布不均匀,尤
其是卷绕弯曲处,从而产生安全隐患。



III、电化学性能良好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备容量大、内阻小的电化学性能优势。由于采用铝塑
膜封装,容量较同规格尺寸、材料体系的钢壳电池高
50%,较铝壳电池高
20-30%。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由于内阻较小,可以极大的降低电池的自耗电,提升电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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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性能、循环寿命,产热量小。



IV、设计灵活

电芯层面,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电芯的尺寸以及形状设计灵活,企业可以依
据自身产品设计、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在模组和电池包层面,三元软包动力电
池的空间布局更为灵活,可以呈矩形或
T字形布局,能够满足更多车型对动力
电池的空间要求。



②竞争劣势
I、产品一致性要求更高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生产工艺上更为复杂,例如封装环节等较难控制,容
易发生鼓胀等问题,使得产品一致性较差,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制造工艺等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II、成组效率相对较低

相对于同材料体系的方形、圆柱动力电池,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成组效率相
对较低,使得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相较方形、圆柱动力电池系统目
前差异不大。



III、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采用较薄、较软的铝塑膜封装,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电芯的自我保护性
较差,在出现极端情况时容易被刺穿,因而在电池包环节需要加入金属防护层
等给予更多的保护,会带来成本提升的问题,也对企业的产品设计提出更高的
要求。



3、所属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21世纪以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经历了萌芽初创期、小规模商业
化期,正在进入大规模普及时期。

2016年以来,全球各国陆续出台停止使用内
燃机汽车计划以及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全球整车企业及以特斯拉为
代表的电动汽车企业相继公布电动车计划并陆续量产新能源汽车。全球消费者
在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成本优化、基础设施和用户体验不断提升的推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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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能源汽车的接纳程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消
费驱动。根据中汽协数据,
2021年
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
2021年年初

5.40%提高到
2021年
6月的
9.40%,预计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将继
续提速,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产业领域。


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动力电
池技术指标的不断优化和成本的不断降低,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驱动
力;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和综合性价比的要求,促进动力
电池行业不断技术创新。


动力电池行业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一直是突破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提
高安全性能、缩短充电时间、优化低温性能、提高电池寿命、降低电池成本。

动力电池各个技术路线产品特征有所差异,下游市场应用有明显区别,使得各
个技术路线的成长速度相差较大。以磷酸铁锂和三元路线为例,磷酸铁锂产品
主要用于商用车领域,三元产品成为乘用车领域的主流路线。从历史数据来看,
乘用车的增速远超商用车,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的重要因素。在乘用车三元
动力电池领域,软包动力电池凭借在能量密度、安全性能、长寿命等方面优势,
成为最适合乘用车使用的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之一,全球市场占有率快速提高,
增速超过动力电池市场平均增速。


另外,动力电池尤其是软包动力电池在生产工艺上要求较高。近年来,在
各大动力电池厂商以及设备厂商的推动下,智能制造、自动化生产使得动力电
池生产效率、产品一致性等大大提高,加速其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市场。


(四)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新能源汽车行业

(1)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
“柴油危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以及碳排放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
让各国都在思考以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全球多国正竞相淘汰汽油和柴油
车,以更加清洁的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取代,中国也已经开始研究制定禁售燃
油车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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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国燃油车禁售计划

国家政策提出时间禁售时间禁售范围
德国
2016年
2030年内燃机车
荷兰
2016年
2030年汽油、柴油乘用车
挪威
2016年
2025年汽油、柴油车
法国
2017年
2040年汽油、柴油车
英国
2020年
2035年汽油、柴油车
印度
2017年
2030年汽油、柴油车
爱尔兰
2018年
2030年汽油、柴油车
以色列
2018年
2030年进口汽油、柴油乘用车

资料来源:《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
同时,全球各大汽车企业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尤其是传统燃油汽
车巨头。全球各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战略如下:
全球各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战略

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战略
戴姆勒
2022年,将为其服务的所有细分市场提供纯电车型;2025年起,所有新发布的车型架构将
均为纯电平台,其每款车型都将向客户提供纯电版本选择。至
2025年,插电混动和纯电车
型销量占比达到
50%且
2030年前新车销售基本转型为纯电动车型。

大众
2025年前,在中国推出
30款新能源汽车,产品占比至少
35%,2025年销量达到
150万辆;
2029年前,为全球市场带来共计
75款纯电动产品,累计销量将达到
2,600万辆,其中基于
MEB平台的纯电动销量将达到
2,000万辆,PPE平台的高端电动车车型将达到
600万辆。

通用
2020年和
2023年之前在中国市场推出
10款和
20款新能源汽车产品;
2020年与
2025年在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分别达到
15万辆和
50万辆。

宝马
2025年前,推出
25款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其全球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
的销量比例提升到
15-25%。

福特
2020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将占总销量的
10-25%,并将推出
13款电动汽车产品;2025年
前,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中
70%为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纯电动汽车。

日产
在日本和欧洲销售的电动汽车,到
2022年,将占该地区总销量的
40%,到
2025年达到
50%;
在美国销售的电动汽车,到
2025年,将占该地区总销量的
20-30%;在中国销售的电动汽车,

2025年,将占该地区总销量的
35-40%。计划推出
8款纯电动产品,并加速旗下豪华品牌
英菲尼迪的电动化进程,2025年,英菲尼迪旗下的电动汽车将会占到其总销量的
50%。

丰田
2020年,全球混合动力车型销量达
150万辆,累计销量达
1,500万辆;
2050年,混合动力
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占总销量的七成,燃料电池和纯电动汽车销量占三成。

本田
2030年,混合动力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车的销量占
2/3以上。


资料来源:《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

根据
Marklines及
EV Volumes数据,
2021年上半年,全球主流传统车企的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平均已接近
6.7%,相比
2020年提升
2.4个百分点。为了达到
各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战略,即
2025年新能源汽车平均渗透率达到
10%-15%
左右。近年来,海外主流车企如戴姆勒、大众、宝马等纷纷开始在电动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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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全球主流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力将成为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


海外主流车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及预测

25.0%

20.0%

15.0%

10.0%

5.0%

0.0%

1.3% 1.4% 1.5%
0.6%
3.7%
0.7%
5.4%
1.2%
5.5%
20.0%
22.5%
20.0%
戴姆勒大众宝马
2017 2018 2019 2025E
资料来源:Marklines
注:海外主流车企
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根据车企战略取渗透率中间值确定。


根据
EV Volumes数据,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由
2015年的
54.7万辆增长

2020年的
32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
率达到
4.3%,累计销量已突破
1100万辆。根据
EV Volumes数据,
2021年上半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
267万辆,渗透率上升至
6.7%。随着全球各国政策
驱动、行业技术进步、配套设施改善以及市场认可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将
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EVTank预计到
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
达到
1,800万辆;相较于
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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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及预测


资料来源:EVTank;2019年、2020年销量数据来自于
EVsales

从全球主要国家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上看,根据
GGII数据,2018年,中国
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全球比重由
2016年的
42.9%上升至
55.4%,中国是全球第
一大新能源乘用车销售市场;根据
EVsales数据,2019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
量中,欧洲市场贡献了重要的增量和增速。2019年欧洲市场销量达到
56.4万辆,

2018年增长
38.9%。根据
EVsales数据,2020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中,
中国市场累计销量为
127.19万辆,占比为
40.7%;欧洲市场累计销量为
136.71
万辆,占比为
43.8%,欧洲市场超越中国成为
2020年新能源乘用车的最大市场。


(2)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
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过程需经历初创期、小规模商业化
期和大规模普及期。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步入小规模商业化期,新能源
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推动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在不同行业发展阶段有所不同,
现阶段国家政策驱动、产业技术驱动和消费驱动并行。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转向重点扶持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长的
新能源乘用车,从汽车生产端促进行业向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的新能源纯
电动乘用车等领域发展。在产业技术和消费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对能量密度、
续航里程、安全性、温度范围和循环寿命等要求不断提高,成本逐步下降,性
能出众的高端产品不断出现,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纳度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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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以来,全球各地陆续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
大的冲击,汽车行业整体需求疲软。根据中汽协数据,
2020年,中国汽车行业
累计产销量分别为
2,522.5万辆和
2,531.1万辆,同比下降
2.0%和
1.9%。而新
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的战略新兴产业,已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通过
多年来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行业获得飞速发展,正在从萌芽期向
成长期迈进,各个环节逐步成熟,丰富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满足市
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车越来越
受到消费者的认可。2020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包
括降低新能源企业的进入门槛、提高产品要求、完善强制性标准、延长新能源
汽车财政补贴等多项举措。10月份,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
15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能源
汽车未来有望持续快速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
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
量分别为
136.6万辆和
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和
10.9%,产销量创历
史新高。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
120.60万辆,
同比增长
139.3%,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实现销量
114.0万辆,同比增长
217.40%。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今年年初的
5.40%提高至今年上半年的
9.40%,其中
6月
的渗透率已超过
12%。


根据
EVTank预计,到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800万辆,相
较于
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均为
42%左右。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
展,新能源汽车有望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实现
“弯道超车”的重要领域,从而改
变我国传统汽车产业大而不强的局面。


从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商用车分别来看,根据中汽协数据,
2018年,我
国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107万辆和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