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A : 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1:01:49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A : 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3067号)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
A/C

基金代码:013847(A类),013848(C类)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登记机
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2年
2月
7日至
2022年
2月
28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
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
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
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
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
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1元、追加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
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
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
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人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
50%,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
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
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
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2年
1月
25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uatai-pb.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uatai-pb.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
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
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免长途费用]或
021-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列示。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
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
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


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
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
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
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
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


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的
“基金的风险
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与基础资产相
关的风险以及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
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以及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
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股指
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
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基差风险等;
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本基金将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控制股金
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中
“基
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
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
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
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
”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
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
A/C

基金代码:013847(A类),013848(C类)


2、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以初始面值发售。



6、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
究把握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
健增值。



7、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
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
2022年
2月
7日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开发售(各代销
机构具体营业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
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
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
同不能生效,本公司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方式和前端收费模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在认购
A类基金份额时,具体的认购费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重复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
费。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销售费及市
场推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
A类基
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
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1)认购
A类基金份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
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10元,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1.00=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891.42份
A类基金份额。


(2)认购
C类基金份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
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10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10,010.00份
C类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
认购费中列支。



4、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
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
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1元、追加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
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
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
上限,但单一投资人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
总份额的
50%,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或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1、本公司网上直销

(1)网上直销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10元(含
1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
认购。

(2)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3)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2月
7日
9:00至
2022年
2月
28日
16:
00,期间
7*24小时全天候受理(含周六、周日)。

(4)认购手续:
1)未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中、建、招、民
生等银行借记卡在
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完成网上
开户。当日开户,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但未开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的个人投
资者,可持工、中、建、招、民生等银行借记卡在
www.huatai-pb.com按照
“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开通网上直销。当日开通,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
理时间内)。


3)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于上述业务办理时间,直接在
www.huatai-pb.com“网上交易”内认购本基金。

(5)网上直销咨询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2、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4)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
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
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3)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工银大厦支行


4)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6)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代销本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
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
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b)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c)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工银大厦支行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e)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f)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机构指定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
f)《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
预留印鉴章);
h)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
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
利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
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
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
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
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
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95559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
广场
1号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
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二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一
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
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吴卫英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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