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创新先锋 :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1:25:37 中财网

原标题:汇丰晋信创新先锋 :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申请


2020】


11】


20】
日经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168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职业道德风险

流动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
A股上市公司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
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
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虽然已制定了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但本基金仍将面
临资产支持证券所特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
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22年
1月
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的转换
................................
................................
................................
.........
55
第十部分
定期定额投资
................................
................................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8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3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4
第十九部分
侧袋机制
................................
................................
................................
.........
91
第二十部分
风险揭示
................................
................................
................................
.........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
...........
103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5
第二十三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6
第二十四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7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09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
查阅方式
................................
................................
...
113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14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15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1





第一部分 绪言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
管理
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T+
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不满足港股通在规定时间内结算要求,则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37、开放时
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相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
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17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
51%的股权,
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
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信托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
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正职待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专职党委副书
记(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资实业总部
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山西信托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摩根资产管理)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部
经理、业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业主管,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巴培卓(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巴西)行
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亚太行
政总裁。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国际市场投资总监兼亚洲策略师。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丰环球投资
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
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
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学访问副教
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校友事务副院长,金
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汇丰银行
(香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行长、国际金融协会
(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大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美国肯塔基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北京大学国家
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中方院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北
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宜建,监事,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日本兴业银行(现为瑞穗国际),1997 年加入汇
丰负责大中华区及新加坡的本地外汇、利率及债券市场业务,后先后担任汇丰中国地区司库、
汇丰中国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总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现任汇丰集团总经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亚太区环球银行业务主
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训部经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担任交易
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股票基金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
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医疗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李选进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摩根资产管理)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
部经理、业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业主管,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
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注册部副总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运营部总监。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展经理、天
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
部总监。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平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南京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金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汇丰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新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闫湜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助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助理,协助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开展固定收益资产和新股相关投资管理工作。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选进,总经理;陆彬,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股票研究部总监兼任汇丰晋信智造先
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李媛媛,投资部固定收益总监兼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方磊,规
则化投资部总监兼任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中小盘低波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程彧,
海外投资部总监兼任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黄立华,主动权益投资部总监兼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
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
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
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责,
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基金
托管
人情况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
9
号恒奥中心
B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成立日期:
2015

01

16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
复》(证监许可(
2
019

1
16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3
500
00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无限期


联系人:刘尚文


联系电话:
010
-
880857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是由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5

1

16
日合并组建而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全牌照大型券商,目前,注
册资本
4
7
0
亿元,拥有正式员工
9000
余名,在全国设有
34
家区域分公司和
300
余家营业部
(含西部证券),并设有中国香港、伦敦、东京、新加坡、首尔等海外分支机构。

2019

4

26
日,申万宏源证券母公司
——
申万宏源集团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
A+H
股上市公
司。



申万宏源证券目前拥有全面的证券类业务资格,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
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
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
疆、甘肃、陕
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同时,申万宏源证券还设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申万菱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正在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契合国家发展战
略重点布局上海、新疆、香港、新加坡等区域,通过转型创新不断做大做强,打造“有信仰、
敢担当”的国内一流金融企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认可的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沪深交易所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格

贵金属现货合约自营资格

黄金现货合约自营资格

合格的
境内投资者资格

国债期货自营业务资格

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资格
,信用
衍生品业务资格、国债期货做市业务资格。



2
、交易所核准的业务资格:
沪深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
债买断式回购参与主体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
平台交易商(一级)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50ETF
期权合约品种一般做市商资格

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权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现金管理
产品快速取现业务资格

上海黄金交易所特别会员资格

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




3
、中国证券业协会核准的业务资格:
场外金融衍生品试点资格

柜台市场试点资格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

大连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挂牌、定
向增资业务资格




4
、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业务资格:上海
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资格

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
借市场同业拆借业务资格

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准入资格




5
、其他: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资格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资格

信用联结票据创
机构资格、
上海清算所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资格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权限


率互换市场业务资格

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资格

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委托代理资格

股票期权
业务试点证券资金结算资格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乙类结算会员资格

证券业务
外汇经营资格

境外证券投资外汇额度批复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业务资格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业务(推荐、经纪、做市业务)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挂牌、
定向增资业务资格

转融通业务资格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做市商资格

受托管
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业务资格
、债券通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基金托管业务由托管中心(一级部门)具体负责。基金托管业务团队由托
管中心下设估值核算部、资金监督部、运营支持部、营销服务部四个二级部门共同组成。申
万宏源证券拥有一支多元共融的基金托管专业人才队伍,共计
35
人,平均
年龄在
35
岁以
下,所有人员均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相关从业人员均为业务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素质高
的业务精英。业务人员在长期的业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业务处理经验,擅长处理各类个
性化需求和复杂业务;运营支持人员具备金融、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学历和工作背
景,可综合解决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类复合型问题。整个托管业务团队不仅在业务领域具有
专业业务水平,还具有横向综合的业务把控能力,能够从容应对托管业务中各类专业问题。



王慧晶女士,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心
总经理:南昌大学管理学硕士,自
2007

5
月起
供职于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并入申万宏源证券),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总部债券融资部高级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销售总监、
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执行董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董事副总经理、固定
收益融资总部副总经理、托管中心和机构客户总部副总经理,
2019

12
月起担任申万宏源
证券托管中心副总经理,
2021

3
月起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心总经理,负责基金托管
业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于
2
019

7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
019

1
165
号),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
格。申万宏源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健全的内控
体系下,依靠业务团队丰富的经验、规范的管理运作模式、先进安全的业务系统,切实履行
基金托管人职责
,保障基金资产安全。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防范和化解业务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障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基金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
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能在发生时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部控制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
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
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公司托管的基金资产、公司的自有资产、公司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
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
独立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等规章制度,申万宏源证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规范、安全、高效运
行。



建立健全了涵盖《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则等
在内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基金会计核算、基金清算、信息披露、内部稽
核监控、内控与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应急处理、隔
离墙管理等托管职责履行,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进行动态修订和完善。



在申万宏源证券风险管理体系下,建立健全基金托管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基
金托管业务各风险类型、业务流程以及全部客户。建立
健全风险管理的配套制度、组织架构、
技术系统、指标体系、专业队伍、应
对机制和文化。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控制体系,并动
态调整。在申万宏源证券整体管理体系下,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
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机制,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来源、特征、触发条
件和潜在影响等要素,并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并持续
改进。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岗位隔离机制、双人复核机制、权限管理机制、人
员培训机制、工作日志机制、关键信息人工抽查验证机制、应急演练机制、备份机制、独立
的数据获取机制、严格的准入机制等。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
法规

基金
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协议等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对象
、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投资范围

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相
关信息披露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监督和核查。



2
、监督
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
行为
,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电话或书面
通知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
021-20376868


传真:
021-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20376888


公司网址:
www.hsbcjt.cn




2、其他销售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层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


公司网站:
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9536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服电话:
400-888-881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2389弄
LCM置汇旭辉广场
D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电话:
021-38632136


传真:
021-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网址:
www.gtja.com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传真:
020-8755530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75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88085258


传真:
010-8801360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
021-50351281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21楼


法人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邮编:
5180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
0531-68889344


传真:
0531-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客服电话:
955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
021-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86-755-26951111(境外热线)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王星月


电话:
0755-82558228


传真:
0755-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客服电话:
955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公司网站:
www.hazq.com


客服电话:
953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电话:
010-85130577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
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站:
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
95323;
400-109-99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号码: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865560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传真:
020-88836984


网址:
www.gzs.com.cn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
13971585665


客服电话:
4008005000或
95391



网址:
www.tfzq.com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李天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服务热线
: 9551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
010-56251471


电话:
010-62680527


传真:
010-62680827


网址:
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邮编:
10005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费超超


公司网站:
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
95255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人代表;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站:
www.fund123.cn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邮编:
20012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
021-36696312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传真:
021-68596919



网址:
www.ehowbuy.com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
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
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