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鑫享价值一年封闭混合A : 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1:30:46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富鑫享价值一年封闭混合A : 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1年
10月
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77号)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自
2022年
2月
28日起至
2022年
3月
25日止,通过本公司
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
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
点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
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
款。



7、在募集期内,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
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
(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本公
告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
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及本公
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
021-3878 9555)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各销售基金的销售
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销售机构在其销售区
域当地的公告。



14、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亿元人
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


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期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
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
T日结束募集并
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次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认
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80亿元人民币(含
80亿元人民
币),则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


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
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
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人。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
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15、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运作期
内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且无法退出的风险。本基金自封闭运作期届满之日的
下一工作日起不超过
30天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运作期届满之日的下一工作
日其仍可能面临不超过
30天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且无法退出的风险。请投资者
注意做好资金安排,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
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届时基金的部分投资比例限制将
相应变化,投资者面临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请投资者确
保知悉了解相关变化。



16、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除了前述封闭运作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且无法退出
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部分投资比例限制变化的特有风险外,基金投资
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
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
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等。



17、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简称:国富鑫享价值一年封闭混合)

(基金代码:国富鑫享价值一年封闭混合
A:014151;国富鑫享价值一年
封闭混合
C:014152)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不存在该对日或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
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止的期间。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
赎回和转换。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
“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售。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网站:www.fts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
“4、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22年
2月
28日起至
2022年
3月
25日(如需
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
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
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
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
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
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
认购人。



2、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


份额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
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精确到
0.01份,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将同时面向机
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
金额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接受
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人如果有多笔认购,适
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对于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对于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
2元,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0%)=4,940.71元

认购费用=5,000-4,940.71=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间利息为
2元,可得到
4,942.71份
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
2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5,002.00份
C类基金份额。


四、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
必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
登记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
只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
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
账号。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
业务确认手续。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
2022年
2月
28日至
2022年
3月
25日。直销柜台
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在基金份额发售日除最后一个发售日外全天接受业务办理,
每个工作日
17:00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注:直销网上
交易系统在最后一个发售日的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
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根据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判断其所接受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其有效性);
②填妥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和《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表》;
③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
⑤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及电子文档交
易协议书(个人客户版)》一式叁份;
⑦填妥的《个人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⑧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缴款。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
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现金方式的认购。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5207484303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交换号:044654

联行行号:40379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3791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未来资产大厦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5109018800006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东方汇经支行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301290051427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上述银行账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
在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以及相关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
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1)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
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
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
标准的
A4纸。


(3)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
号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
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
2022年
2月
28日至
2022年
3月
25日。直销柜台
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
供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
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c、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如由授权代表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权利,则
须出示经该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


d、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e、出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f、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g、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
少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h、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
印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
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i、提供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
构客户版)》;


j、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及电
子文档交易协议书(机构客户版)》一式贰份;


k、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l、填妥的《机构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
的除外),若在该文件中选择机构类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需同时提供填
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m、出示有效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若有);


n、若产品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
件等资料的复印件;


o、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a、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b、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c、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
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d、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
印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
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e、提供填妥的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f、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传真及电子文档交易协议书
(机构客户版)》一式贰份;


g、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h、出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出示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j、出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k、出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资格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l、填妥的《机构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
的除外),若在该文件中选择机构类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需同时提供填
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m、出示有效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若有);


n、若产品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
件等资料的复印件;


o、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说明事项:在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
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如投资者以传真交易方式提交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
《传真交易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



II.缴款
①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现金方式的认购。

②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5207484303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交换号:044654

联行行号:40379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3791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未来资产大厦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5109018800006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东方汇经支行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301290051427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上述银行账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1)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其他:
①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预留印鉴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机构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下载
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
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
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
用标准的
A4纸。


③直销柜台与其他销售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
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精确到
0.01份,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
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
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
生效。


(四)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
费等发售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施颖楠

电话:
021-3855 5561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号兴业银行大厦
4楼

邮政编码:350013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
8月
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
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4、其他销售机构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楼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施益媚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60833754

传真:0755-60819988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1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 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
010-66154828-8006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马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
https://www.5irich.com/

1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杨雪松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联系人:赵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funds.com/

1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21-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54509953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0571-88911818-8654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2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
010-85632773

电话:
010-85632771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712195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27)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8.jrj.com.cn

2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2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号
6幢
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 60195205

传真:021 61101630

联系人:张仕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3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联系人:孙德馨

公司网址:https://www.chtfund.com

3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
1号中国一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一期
A-13栋三层
306号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610

传真:021-6888 3050-5610

联系人:肖燕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7层

负责人:李强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宣伟华、周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晓阳

联系人:张晓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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