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景气智选18个月持有混合A : 泰达宏利景气智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泰达宏利景气智选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泰达宏利景气智选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1年 12月 17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91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 18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或转 换转出 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认购份额的“18个月持有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8个月持有期到期日”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 的 18个月对日,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若前述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22年 2月 16日起至 2022年 3月 4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 资者办 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 资人所 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 按每次 认购金额计算。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 申请的 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结算机构的确 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详细阅 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网站上的《泰达宏利景气智选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或 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 管理人有 权采取控制措施。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 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 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 易,且对个 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 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当基金所投资的股指期货主要被用来套期保值时,可能产生的投资 风险 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同时在股指期货投资过程 中还面对卖 空风险(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偏股型 基金的风 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偏股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杠杆风 险(因股指 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平仓风险(在某 些市场情况 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 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 凭证发行 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 18个月。对于持有未满 18个月的 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登记机构将该申请确认为失败。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 约定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 管理人将对基 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 对应特定资产 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资产 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 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 动 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景气智选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 014807、C类基金份额 014808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景气智选 18个月持有混合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5、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 类别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 购时收 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是在投 资者认购 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7、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 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 户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 老 基金,具体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6、 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 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12% 100万元≤ M<250万元 0.08% 250万元≤ M<500万元 0.03% M≥500万元按笔收取, 1,000元/笔 (2)其他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非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 M<250万元 0.80% 250万元≤ 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按笔收取, 1,000元/笔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22年 2月 16日起至 2022年 3月 4日止。 本基金自发售期首日进行发售。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 3个月。同时基金管理人 也可根据 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 少于 2亿 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 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 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 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发售。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 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 费,采用 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适用比例费率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 为 1.20%。 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98,814.23+100)/ 1.00= 98,914.23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 部确认, 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98,914.23份。 例 2:若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假定 该笔认购 全部予以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000+100)/1.00= 100, 1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且该笔 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 100,100.00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 所有, 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确认金额对应 的费 率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万元(含认购费) ,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 金额为 1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通过基金 管理人网上 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 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6、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 累计认 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 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 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集当 事人和 中介机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网上直销提供 7*24小时服务,15:00以后的交 易申请视 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 10万元整(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 金额为 1, 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 限及单日 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3)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及投资者本人签名的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4)填妥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居民 纳税身份 变动&确认声明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注:上述 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 作为投资者 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 行的存款账 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4)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③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83615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本 基金募 集期最后一日 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 责任。 (5)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 败,认购 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 延受理,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 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 可综合各种 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 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 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与官方微信公众号)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24小时全天认购,工作日 15:00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交易结算。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参阅《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 则》, 了解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2)尚未开通泰达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在开户申请 提交成 功后,当日即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泰达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T日)后的第 2个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询认 购结果。 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对于已确认的认 购申请不 能进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未开户不成功、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 者账 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 10万元整(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 金额为 1, 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 供民政 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 的开户 证明; 6)《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传真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协议书上盖公章及法 定代表 人人名章); 7)《开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右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左侧盖交易用印鉴章); 9)《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0)填写完整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问卷》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1)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2)填写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 税收居 民身份声明文件》,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3)填写完整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 人名章; 注:上述 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 定一个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 资者在任一 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机构投资者也可持新版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 公章办理业务。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③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83615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 一日 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 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 延受理,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 投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 可综合各种 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 资者 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 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归投资人 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 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 无法生 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傅国庆(代) 成立时间:2002年 6月 6日 客服电话:400-698-8888 联系电话:(010)66577766 信息披露联系人:张强 传真:(010)66577666(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7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微信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张伟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266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1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20)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gesafe.com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2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楼 soho现代城 C座 18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转 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2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https://www.tdyhfund.com 2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0)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 B座(2#楼) 27楼 271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3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3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3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3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号-4至 24层内 10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法人代表:傅国庆(代)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李筱筱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楼茜蓉 经办注册会计师:魏益佳、楼茜蓉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 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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