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9:46:13 中财网
原标题:冀东装备: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25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加工公司”)发来的中
标通知书,公司中标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
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00,860,000.00元。


热加工公司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
造项目)目标年产2.5万t铸钢件,产品主要为立磨磨盘、轮带、齿圈、托轮、
立磨铸件、轴承座、破碎机机架等建材、冶金、电力、石化、矿山、工程机械铸
钢件。项目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前供货完毕。热加工公司委托河北纪宇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负责代理招标,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发布了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
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了《重型机
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设备采购中
标候选人公示》,公司排名第一。


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
司排名第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


本次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金额为100,86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2%,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开招标项目,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关联交易股
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热加工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独立董
事均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081324305T

法定代表人:李冬雪

注册资本:23,666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

经营范围:铸钢件、铸铁件、耐磨件、耐热件、不锈钢件的制造、销售以及
安装、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热处理加工、机械加工及安装、维修服务、技术服
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85%
股份,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15%股份。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热加工公司总资产42,328万元,
净资产13,41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5万元,实现净利润-4,256万元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热加工公司总资产45,510万元,净资产
9,69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6万元,实现净利润-3,720万元(未经
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热加工公
司85%股份,公司持有热加工公司15%股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
规定的情形,热加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 热加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不属邀标等受限方式。公司参与了热加工公司
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采
购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中标。


四、合同签订情况及主要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热加工公司签订合同。经公司与热加工公司协商,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双方:

甲方: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铸钢车间(大型金属材料智能
制造项目)全部机电设备。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机电设备,甲方向乙方支付机电设备款。


4.合同金额:10086万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甲
方依据乙方设备制造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价35%的发货款;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6.发票开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并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
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收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合同不含
税单价或不含税金额不变。


7.结算方式:以电汇或不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
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
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促进公司装备制造业务
的发展。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为
后续项目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六、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与热加工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因公
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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