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21:01:2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精工: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0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合计持股5%
以上的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和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青海普仁”),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3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19,38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今日收到股东北大先行和青海普仁联合出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
截至2022年1月25日收盘,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大先行: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 号

青海普仁: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13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12 月14 日-2022 年1 月25 日

股票简称

东方精工

股票代码

00261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北大先行与青海普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注

A股

-1,330.4591

-1.00

合 计

-1,330.4591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8,808.2718

6.61

7,477.8127

5.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08.2718

6.61

7,477.8127

5.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减持比例取保留2位小数并四舍五入计算后的结果,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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