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A : 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2年01月27日 12:40:48 中财网
原标题: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A : 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1月
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35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1月
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1月
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8月
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
1月
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
8月
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
1月
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
A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358 0133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注:上银高质量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
A(交易代码:013358)以下简称“A类基金份额”,上银高质量
优选
9个月持有期混合
C(交易代码:013359)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
9个月
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单位:元)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元≤
M<300万元
1.20%
300万元≤
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注:M为投资金额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单笔赎回或
转换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
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
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
9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
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持有满
9个月后赎回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

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
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
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2022年
1月
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自
2022年
8月
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
基金代码:000542、B类基金代码:000543)、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2733)、上银慧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449)、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86)、上银
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0)、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7492)、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754、C类基金代码:
007755)、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84)、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8897)、上银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60)、上银新兴
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0)、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4138)、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393、C类基金代码:
014113)、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上银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9613、C类基金代码:009614)、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9918、C类基金代码:009919)、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9)、上银鑫恒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313、C类基金代码:013846)、上银慧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011529)、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899、C类基金代
码:014116)、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88、C类基金代码:011289)、
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504、C类基金代码:011505)、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465)、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750)、上银中债
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3138)、上银鑫尚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332、C类基金代码:012333)、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77、C类基金代码:013892)、上银价值增长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3284、C类基金代码:013285)。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
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
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
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
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人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
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
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
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日基金份额净值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
最新业务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
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人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
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
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
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
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销售
机构将按照与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
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022年
1月
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其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
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元(含定期定额申购费)。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上银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shangyinjijin”
7.2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楼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
1号楼
1203室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00号宝安大厦
37-38楼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2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客服电话:95511转
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8)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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