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通知:1、2021年3月8日,周一峰与马森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2,350万股、3,150万股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 质权人均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述质押均于2022年1月25日解除 质押登记;2、2022年1月26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所持有的2,350万股本公司股票 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第一大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马森南京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1,150万股和1,000万股(合计3,150万股) 本公司股票分别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权人均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周一峰 第一大股东 的一致行动 人 23,500,000 15.40% 1.42% 2021年3月 8日 2022年1月 25日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马森南京 第一大股东 的一致行动 人 31,500,000 99.42% 1.92% 2021年3月 8日 2022年1月 25日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合 计 - 55,000,000 29.84% 3.34%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1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其一致 行动人 本次质押 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补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周一峰 第一大股 东的一致 行动人 23,500,000 15.40% 1.42% 否 否 2022年1 月26日 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 分行 担保 马森 南京 第一大股 东的一致 行动人 10,000,000 31.56% 0.61% 否 否 2022年1 月26日 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 分行 担保 马森 南京 第一大股 东的一致 行动人 10,000,000 31.56% 0.61% 否 否 2022年1 月26日 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 分行 担保 马森 南京 第一大股 东的一致 行动人 11,500,000 36.29% 0.70% 否 否 2022年1 月26日 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 分行 担保 合 计 - 55,000,000 29.84% 3.34% - - - - -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 数量 质押 数量 所持 股份 比例 司总 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东华石油(长 江)有限公司 325,360,000 19.73% 0 0 0% 0% 0 0% 0 0% 周一峰 152,610,440 9.25% 52,805,000 76,305,000 50.00% 4.63% 76,305,000 100% 38,152,830 50.00% 优尼科长江 有限公司 131,296,700 7.96% 0 0 0% 0% 0 0% 0 0% 马森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 31,684,854 1.92% 0 31,500,000 99.42% 1.92% 31,500,000 100% 0 0% 合计 640,951,994 38.86% 52,805,000 107,805,000 16.82% 6.55% 107,805,000 100% 38,152,830 7.16% 二、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后,周一峰女士与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 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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