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安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9万股(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64465%。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披露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日,张安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张安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其所 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9,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 先披露。 3、张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发生减持,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相关减 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满告知函》。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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