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1月27日 23:51:16 中财网
原标题:晶瑞电材: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014

jingrui
A1-16品牌标志与国信证券公司全称组合(横款)-0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零二二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810,032股

2、发行价格:41.4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41,000,127.36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1,000,127.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832,366.59
元(不含增值税),晶瑞电材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34,167,760.77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810,03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 2022年2月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2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3
五、财务会计信息 ............................................................................................. 1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9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0
九、备查文件 ..................................................................................................... 20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常用词语

公司、发行人、晶
瑞电材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股东大会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上
市公告书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股票简称

晶瑞电材

股票代码

300655

法定代表人

吴天舒

注册资本

34,064.4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上市时间

2017年5月23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32526198B

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乙酸[含
量>80%]、2-丙醇、氟化铵、过氧化氢[20%≤含量≤60%]、氨溶液[10%
<含氨≤35%])及液体消毒剂【过氧乙酸(含餐具洗涤剂)[含量≤43%,
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过氧化氢】,
开发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一般化
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及
方式经营)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
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注:上表注册资本为公司截至2022年1月21日总股本数量,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
续。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已就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1年4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3、2021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2021年12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6、2021年12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7、2022年1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
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47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1年12月31日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3日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送达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启动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认购邀请书》发送当日前意向投资者79名及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3名,共计82名。

具体为: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21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5家;QFII2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17家;个人投资者7名;共计82名。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3日(T-3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上述此前表达意向的79名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
其附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至12月7日向询价期间新增表达意向的投资者
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
的3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投资者类型

1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2

林秀浩

个人投资者

3

吴锭平

个人投资者



2021年12月8日(T日)8:30-11:30,在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的
见证下,共有15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
认,15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810,032股。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
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35.93元/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1.48元/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1,000,127.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2,366.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167,760.77元。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6,832,366.59元(不含增值税),明细
如下: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

4,820,002.55

审计费

339,622.64

验资费

94,339.62

律师费用

1,509,433.96

证券登记费

5,481.16

材料制作费

4,944.72

印花税

58,541.94

合计

6,832,366.59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2〕31号),截至2022年1月20日15时止,国信证券累计
收到晶瑞电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1,000,127.36元。


2022年1月21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号),截至2022


年1月21日止,晶瑞电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810,032股,发行价格为41.48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000,12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印花税、证券登记费及材
料制作费)6,832,366.5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4,167,760.7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810,03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8,357,728.77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已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
尽快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2022年1月26日受理公司的
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盛公司
(Goldman Sachs&Co. LLC)、郭伟松共5名投资者。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
下: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4,811

75,693,160.28

6




2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9,717

44,371,861.16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5,818

40,891,730.64

6

4

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Co. LLC)

964,843

40,021,687.64

6

5

郭伟松

964,843

40,021,687.64

6

合计

5,810,032

241,000,127.36

-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00403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01-1908室
20层2001-2008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强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1,824,811股

限售期:6个月

2、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9515G923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108楼2009



注册资本:37,5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获配数量:1,069,717股

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985,818股

限售期:6个月

4、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Co. LLC)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9,893,000,000美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NAS005

法定代表人:Tanweer Kabir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964,843股

限售期:6个月

5、郭伟松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居民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

获配数量:964,843股

限售期:6个月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和发行人履
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
次发行的预案,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发行人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54号)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
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
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2022年1月26日受理公司的
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晶瑞电材;证券代码为:300655;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2月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8月7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
(股)

1

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3,267,725

18.57

-

2

李虎林

境内自然人

21,150,211

6.21

21,150,211

3

徐萍

境内自然人

15,864,509

4.66

15,864,509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诚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9,001,197

2.64

-

5

苏钢

境内自然人

8,477,638

2.49

8,477,638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投瑞银新
能源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6,037,008

1.77

-

7

许宁

境内自然人

5,732,362

1.68

-

8

吴天舒

境内自然人

5,445,695

1.60

4,084,271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诺安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4,696,330

1.38

-

10

徐成中

境内自然人

4,580,583

1.34

-

合计

144,253,258

42.34

49,576,6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
(股)

1

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3,267,725

18.26

-

2

李虎林

境内自然人

21,150,211

6.10

21,150,211

3

徐萍

境内自然人

15,864,509

4.58

15,864,509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诚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9,001,197

2.60

-

5

苏钢

境内自然人

8,477,638

2.45

8,477,638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投瑞银新
能源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6,037,008

1.74

-

7

许宁

境内自然人

5,732,362

1.65

-

8

吴天舒

境内自然人

5,445,695

1.57

4,084,271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诺安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6,521,141

1.88

-

10

徐成中

境内自然人

4,580,583

1.32

-

合计

146,078,069

42.16

49,576,629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5,810,0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5,810,032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

项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
年12月31日

2021年1-9月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2020
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

0.49

0.44

0.48

0.40

每股净资产

4.58

6.96

5.18

7.96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1-9月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未考虑
2021年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0年股本的追溯影响

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286,469.57

208,346.59

130,117.28

118,856.77

负债总额

122,886.92

69,730.12

67,663.16

59,974.68

股东权益合计

163,582.66

138,616.46

62,454.12

58,882.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5,929.03

131,426.36

56,591.99

50,913.2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30,877.28

102,233.25

75,572.40

81,086.06

营业利润

21,016.52

9,409.22

4,575.74

6,792.06

利润总额

20,942.60

9,363.15

4,557.29

6,759.98

净利润

17,078.53

8,218.19

3,811.19

5,677.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512.39

7,695.01

3,131.59

5,02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421.90

4,412.83

2,251.62

4,014.99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98.72

6,378.27

10,236.73

3,89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28.21

-35,776.22

-8,802.08

-20,987.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36.00

33,686.35

10,741.68

2,723.7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14

-111.02

-108.69

56.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009.65

4,177.37

12,067.64

-14,314.5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338.43

24,328.78

20,151.41

8,083.77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52

2.14

1.96

1.51

速动比率(倍)

2.31

1.93

1.66

1.2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2.90%

33.47%

52.00%

5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52%

24.21%

47.99%

4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
产(元)

4.58

6.96

3.74

3.36

财务指标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6

3.76

3.09

3.40

存货周转率(次)

9.91

8.08

5.67

7.60

利息保障倍数

13.16

5.96

3.41

5.78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

0.49

0.34

0.68

0.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17

0.22

0.80

-0.95



注:上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
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总资
产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8,856.77万元、
130,117.28万元、208,346.59万元和286,46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2.73%、52.39%、44.48%和48.97%。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主要


是由于公司新建项目持续投入导致在建工程增加17,241.70万元,收购晶瑞新能
源新增8,669.39万元商誉,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59,974.68万元、67,663.16万元、
69,730.12万元和122,886.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9.25%、51.43%、
62.04%和45.31%。2019年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导致新增14,358.04万元应付债券。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转股,202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余额均
有所增长,非流动负债中的应付债券余额降低为5,144.31万元,因此2020年末
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增加。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当
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新增42,099.26万元应付债券。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1倍、1.96倍、2.14倍和2.52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1.29倍、1.66倍、1.93倍和2.21倍,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50.46%、52.00%、33.47%和42.90%。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市后,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新增大量信用
借款和项目投资借款,同时,为完成对苏州瑞红少数股权和阳恒化工的收购,公
司新增并购借款,导致公司2018年末至2019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较高。2020年
末整体资产负债率降低主要原因包括:2020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晶瑞新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30,000万元,且晶瑞新能源资
产负债率较低;可转债进入转股期,负债总额随着可转债转股降低。2021年9
月末,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购买募集资金总额52,300万元,由于尚
未进入转股期故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021-60893210

传真:021-60933172

保荐代表人:徐巍、庞海涛

项目经办人:张家端、田野、刘伟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宏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6号佳兆业广场南塔T1单元第12层1201&1202


电话:010-82255588

传真:010-82255600

经办律师:薛莲、李浩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电话:010-53207639

传真:010-53207480

经办会计师:边俊豪、赵卓然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余建耀、李鸿霞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承销协议》以及《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


国信证券指定徐巍、庞海涛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
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徐巍: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森远股份
2011年IPO项目、内蒙君正2011年IPO项目、龙大肉食2014年IPO项目、润
欣科技2015年IPO项目,民和股份2011年定增、南山铝业2012年可转债、东
南网架2015年定增、福星股份2015年定增、晶瑞股份2019年可转债,森远股
份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福星晓程豁免要约收购财务顾问、晶瑞股份2019年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等项目,负责福星生物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顺峰股份集合债、福星股份公司债、龙口市城投债、南山铝业公司债等项目,
福星药业可交债、美大集团可交债、光韵达可交债、天士力集团可交债、东旭集
团可交债、雅本投资可交债、恒屹流体可交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
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庞海涛: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曾参与完成
高鸿股份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南网架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全筑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许继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美大集团
私募可交债项目、东旭集团可交债项目、恒逸集团可交债项目、新华都集团可交
债项目、晶瑞股份2019年可转债项目、南山集团可交债项目、雅创电子创业板
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晶瑞电材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同意推荐晶瑞电材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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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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