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 :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1:41:46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 :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一号)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
2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3
第八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9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
9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00

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1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8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40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8

16
日证监许可【
2018

1321
号文注册

并依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
20
20

2381
号文(《关于
国泰民裕进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进行
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生效日为
2
020

9

29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
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中等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
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
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
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
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基金经理变更等相关事项,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
2

1

27
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以及《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民裕进取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港股通

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
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
注册
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27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登记业
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
在本基金
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转换
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
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5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6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
7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5
8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
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国泰
民裕进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2

225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
19



成立时间:
1998

3

5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400
-
888
-
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
级经济师。

1993

7
月至
2002

7
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

7
月至
2007

10
月,任中德住房
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

10
月至
2008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
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

2008

8
月至
2011

4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

4
月至
2014

4
月,任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2014

4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纪委书
记。

2016

11
月至
2020

4
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党委书记。

2020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

1990

8
月至
1994

9
月,任职于中国科学
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1997

7
月至
2005

1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05




1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会部高级副
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07

7
月至
2010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0

6
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管理
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
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
2012

7
月至
2013

10
月兼任建银饭店董事,
2013

3
月至
2014

12
月兼任宏源证券监事。

2021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研究生。

2011

8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
理、业务经理,现任战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责经济研究;
1995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金经理。

2009
-
2013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
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9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

2013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
er
)。

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
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

2010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
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

7
月至
1998

4
月,任福
建省泉州电业局财务科会计。

1998

4
月至
2001

3
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司财务部会计。

2001

3
月至
2005

8
月,任福建省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

2005

8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
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
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5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7
月至
2004

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
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
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
2012

11
月至
2016

7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7
月起任公司
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

7
月至
1991

6
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

1991

6
月至
1993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表。

1993

9
月至
1994

7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7
月至
1999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3
月至
2010

1
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4
月至
2012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

8
月至
2016

1
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

6
月至
1999

1
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
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聘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1
月至
2003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
企业风险管
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

2003

6
月至
2005

11
月,在中国
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05

11
月至
2016

7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
”),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
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4

9
月至
2016

7
月任
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
2016

8
月至
2018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
会顾问。

2012

3
月至
2016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济师。在
CEC
工作期间,至
2016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
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5
月至
2021

6
月任首约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8
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2

8
月至
2
001

2
月,
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
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

2
月至
2019

9
月,
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
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2

6
月至
2007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2004

9
月至
2019

5
月,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2015

6
月至
2019

5
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

5
月至
2019

11
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

2019

11
月至
2020

6
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020

7
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
行合伙人。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84

9
月至
1987

6
月,
任北京第二轻工业总公司科员。

1987

7
月至
1998

9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
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处长。

1998

9
月至
1999

9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

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

9
月至
2005

9
月,任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
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

2005

9
月至
2011

2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1

2
月至
2015

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
总经理。

2015

11
月至
2019

7
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8
月至
2006

6
月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

2006

7



月至
2012

8
月工作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2007

4
月至
2008

2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2

9
月至
2014

8
月任建
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12
月至
2000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9
月至
2003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3
月至
2008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2
月至
2008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
部主管。

2008

8
月至
2014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3
月至今在
Gene
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工作,历任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

2021

7
月起兼任
Elite
Commercial REIT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

7
月至
1997

8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资金部员工。

1997

8
月至
1999

7
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
工。

1999

7
月至
1999

12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0

1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
计师、副主任
、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2020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9
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

4
月至
2018

3

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5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3

9
月至
2015

3
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9
月至
2018

3
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9

7
月至
2020

7
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2021

9
月起任国泰国策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7
月至
2019

3
月任投资
总监(权益),
2019

4
月至
2020

7
月任投资总监(
FOF
),
2020

8
月起任
投资总监(权益)。

2015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7





2008

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

2
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
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9

5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

9
月至
2012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
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畔,硕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资产处置部业务副经理,企业管理部业务
经理,办公室业务运营处高级业务副经理、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
室(党办、董办、监办)副主任、主任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瑞兵,博士研究生,
16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6

7
月至
2021

9
月在中
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
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
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021

9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2021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张玮,硕士研究生,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2000
年至
2004
年,在申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任分析师。

2004
年至
2007
年,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
员、基金经理。

2007
年至
2015
年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研究
部总监、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至
2019

2
月在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任董事总经理。

2019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
22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

7
月至
2000

4
月任职于上
海远洋运输公司,
2000

4
月至
2002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1
月至
2005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7
月至
2007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7
月至
2010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

8
月至
2017

2
月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
2017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
24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8

8
月至
2001

4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001

5
月至
2006

2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
2006

3
月至
2014

12
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

1
月至
2018

7
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倪蓥,硕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从业
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2001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
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6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
息官。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
28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9

3
月起担任
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高崇南,博士研究生,
1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10

1
月至
2
012

10
月在中投证券衍生品部任高级经理,
2012

10
月至
2015

3
月在申万宏源证
券权益投资部任高级投资经理,
2015

3
月至
2018

6
月在光大永明资管权益
投资部任执行总经理,
2018

6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基金经理。

2018

9
月至
2018

12
月任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8

12
月起任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1

8
月起兼任
国泰民裕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
2
021

8

1
9
日由饶玉涵担任基金经理,自
2
021

8

2
0
日起

202
2

1

26

由饶玉涵和高崇南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
022

1

27
日起
至今
由高崇南担任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副总经理


委员:


邓时锋:投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孙蔚:研究部总监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
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
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
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
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
操作性。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
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
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
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
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
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
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
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
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
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
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
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
会重
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
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
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
接报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
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 股股票(代码:600016)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
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
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
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主要人员情况

崔岩女士,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全球托管业务、托管业务运作、银行信息管理等
工作,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具备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资产托管部营销专家。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8
人,平均年龄39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7%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
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
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
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
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
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

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
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
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
继2019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2020
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等共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10688.8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
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


理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
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
础,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
系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
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
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
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
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
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
执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
中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
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


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
规管理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
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
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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